也许有人会想勋鹿并没什么交集怎么就成好朋友了。
那只是我严重的我所想的,我就是那种一眼交朋友的人,一个人看一眼,顺眼就拜把子不顺眼就直接走。有句话咋说,额,感觉对了啥都是浮云。比较直爽,感觉鹿爷和世勋都不是那种拖泥带水的人,都比较直爽,所以不可能交个朋友还斟酌半天利弊,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这就是十六岁的吴世勋。
(额,至于十六岁和二十岁,也许真和现实有出入,就忽略不计吧。)
在我心中,吴世勋想要的是温柔,鹿晗恰恰能给他。鹿晗想要的是什么,我自己写着写着也迷糊了,应该是吴世勋身上的温暖吧,孤身一人来韩国,就是需要家的感觉吧,吴世勋作为心思细腻的弟弟,定能察觉鹿晗的心绪变化。所以两人是最配不过。
文初的繁星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得冤家。
到后来的老夫老妻其实需要挺多事情过度的。
其实是想写出,他们还没出道时的那份活力,与出道后性格潜移默化的改变做出对比,沉默、迷茫、彷徨,变成了自己最不期待的样子,只有彼此才是互相最好的精神支柱。
中考前手机被收了,电脑也不能看,于是昨天一上网就觉得,书中一日,人间三年,很多事情既然发生了,那就发生了,无法改变的,但是,我还在。

有些故事会让人忘记开头,结尾却终究覆水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