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业主人在外地,无法亲自到场签署居间协议,所以通过传真的方式签署,这样的居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答:若为业主亲笔签字,是合法有效的。但因传真件与复印件十分相似,法律规定复印件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对方当事人不予承认的,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为防止日后业主反悔,确保传真件的效力,在进行传真签署时需保留相关证据。 具体操作为:
1、与业主录音确认签约详细内容及传真签约方式。
2、使用业主家庭电话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传真。
3、妥善保管传真回单。
4、在居间协议每一张上都注明“本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要求业主签字的原件及时快递至我司保管。
若要传真签协议,
操作细节需注意,
回执录音增效力,
原件留存有意义。
答:若为业主亲笔签字,是合法有效的。但因传真件与复印件十分相似,法律规定复印件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对方当事人不予承认的,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为防止日后业主反悔,确保传真件的效力,在进行传真签署时需保留相关证据。 具体操作为:
1、与业主录音确认签约详细内容及传真签约方式。
2、使用业主家庭电话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传真。
3、妥善保管传真回单。
4、在居间协议每一张上都注明“本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要求业主签字的原件及时快递至我司保管。
若要传真签协议,
操作细节需注意,
回执录音增效力,
原件留存有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