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差率销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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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药品零差率?
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指基层医疗机构以药品进价不加价直接销售给患者,让利给城乡居民。原来由患者负担的药品加成部分的费用,由政府补偿的形式补贴给基层医疗机构,让广大农民朋友充份享受政府的惠民政策。按照上级的具体部署,自2010年11月1日起,我院正式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二、实行药品零差率到底有哪些好处呢?
1、实行药品零差率,指定药物实施政府统一招标配送,意味着百姓不仅能从身边的医疗机构买到常用药、放心药,而且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将实施药品零差价。也就是说,剔除先前加在药价中的利润成分,平价出售,差额由政府补偿。
2、实行药品零差率,患者就医药品价格下降,老百姓是最直接的受惠者。降低药品价格,方便百姓看病,而且指定药物由政府统一招标配送,国家把关,质量有保障,老百姓放心。
3、实行药品零差率制度,既可以给就医群众带来实惠,又能恢复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这是医疗改革的大势所趋,也是民生工程不断深入推进的体现。
三、陕西省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药品目录)组成?
陕西省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部分(《国家目录》)和我省增补部分(《增补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个品种、中成药102个品种,共307个品种;颁布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我省首次《增补目录》于2010年8月印发执行,共增补非国家基本药物191种,包括112种化学药品和79种中成药。
实行药品“三统一”
人民群众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