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高大全”十八大三中全会会议上,本就不会将某个行业或房地产行业进入会议的审议,所以没有提及“房地产”、“房价”和“住房保障”,只是大家之前对会议的希望太大和期望值太高所之。
这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而十七届三中会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次会议把“逐步”二字干脆删除,似乎现在到了“建设”阶段了。回顾五年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现实是,改革无任何进展仍在原地打转。
要实现“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是一项土地制度的根本性的改革,也是巨大的利益重新分割! 严重涉及目前地方土地财政及农民权益。首先要在法律法规上进行修订,通过法律形式保障农民的权益。
要做的是:一,对耕地、林地、宅基地等进行确权;二,作为财产的可以转让、转售、抵押等;三,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改革的方向,农村集体组织,可以像城市政府的土地局、土地中心那样, 出让自己集体建设用地。改变现在的这样:政府先低价从农民手中征地,然后高价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再按照市场价卖给购房者。
集体用地入市,是一个漫长渐进的改革过程,后续关键要看措施实质性的落实推进力度与节奏。
这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而十七届三中会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次会议把“逐步”二字干脆删除,似乎现在到了“建设”阶段了。回顾五年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现实是,改革无任何进展仍在原地打转。
要实现“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是一项土地制度的根本性的改革,也是巨大的利益重新分割! 严重涉及目前地方土地财政及农民权益。首先要在法律法规上进行修订,通过法律形式保障农民的权益。
要做的是:一,对耕地、林地、宅基地等进行确权;二,作为财产的可以转让、转售、抵押等;三,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改革的方向,农村集体组织,可以像城市政府的土地局、土地中心那样, 出让自己集体建设用地。改变现在的这样:政府先低价从农民手中征地,然后高价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再按照市场价卖给购房者。
集体用地入市,是一个漫长渐进的改革过程,后续关键要看措施实质性的落实推进力度与节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