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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3 打广告的超级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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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卡拉镇西边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洞口,不久之后被发现它竟然通往另一个大陆,于是那边的大陆逐渐被称为第二大陆,理所应当,这边就开始叫做第一大陆。
第一大陆最大的城镇,无疑非奥多镇莫属,其镇子之大,之繁荣,可不是随便哪个地方都可以比拟的。那么第二大的城镇呢?三年前,是塔镇,毕竟在很多年里塔镇都是猎人们的聚集地,虽然之后有些荒废了,但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它仍然占据着第二名的位置;但是三年后,这个位置却被一个叫做“拉多镇”的名不见经传的小村落给代替了。
拉多镇作为前往第二大陆的出发点,其发展速度之快,简直能够叫做神话!无数的冒险者聚集在这里,比起极盛时期的塔镇还要繁荣好几倍!连著名酒馆努卡的“人贩子酒吧”都在这里开了分店。
街道上,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人们各处穿梭、来来往往,怎一个繁华了得。然而拉多镇后街的尽头,却仿佛是另一片天地,这里十分寂静,几乎没有人过来。从后街走到尽头,再拐过几个弯,入眼的竟是一片墓地。
难怪这里这么安静。
“。。。现在第一大陆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所以我觉得是时候把诺亚给破坏了,后来我就和陪您走过了最后之程的杰西,联手把诺亚给打死了。”麦克斯身上缠着不少绷带,笔直地站在一块墓碑前,声音低沉的诉说着,“是彻底打死了。接下来我会到新大陆去,到那边进行大冒险,连带着你的那一份。”
“。。。”身上同样缠着绷带的雅典娜站在麦克斯旁边,偏过头看了杰西一眼,心里有些惊讶:想不到一向吊儿郎当、没个正形的麦克斯,也有虔诚的一面。看来他是十分崇拜他的爷爷。
“我爷爷虽然把一生的愿望都达成了,但我知道他肯定还有一个很大的遗憾,那就是没能继续开着战车冒险。”麦克斯缓缓对着雅典娜说道,“他虽然是自愿隐退的,但那是他作为一个人类的责任所逼,其实他真正喜欢的还是冒险。所以他将他一辈子找到的战车都保留了下来,却又全部停在车库里不敢去看一眼,他心里肯定很矛盾。现在,他已经走了,战车也全都送出去了,接下来就是他的孙子我,麦克斯,来替他完成他的冒险之梦!”
“你们爷孙俩都很不错啊!能认识。。。”
“可我果然还是觉得好可惜啊!”麦克斯一瞬间又恢复了一幅吊儿郎当的模样,大声打断了雅典娜的话,“整整七辆战车啊!包括瑞得的那一辆,整整八辆,我爷爷竟然全部送出去了!太可惜了,我看到杰西的虎式战车我真的想把它给抢回来。。。”
“。。。”雅典娜笑容僵在脸上,很无语:眼前这人怎么变脸比女人变得还快?“难怪杰西一回到塔镇就匆匆走了,原来是怕你抢他的战车。。。”
。。。
天色渐晚,麦克斯和雅典娜转身回了家。
一进门,麦克斯首先看到的是他爷爷雷班纳的伙伴克里夫的儿子也是他父亲维斯特的把兄弟杰夫,正在客厅里和维斯特聊着天。
“哎,杰夫叔叔,你怎么来了?”麦克斯问。
“麦克斯回来了!”杰夫看到麦克斯进门,笑着站起身拍拍麦克斯的肩膀,“这不是你马上就要到新大陆去了么,我来送送你。”
“都是一家人,客气什么呀!”麦克斯笑嘻嘻的回答,随即朝着维斯特喊,“对吧老爸?”
“呃。。。是是是,不用客气。不过我叫他过来主要还是再检查一下你的战车,恩,就是检查。。。”
“我的战车没问题啊!”麦克斯有些不解。
“呃。。。”维斯特一时找不到话,马上转移话题,“对了!刚才医院的人来说,你的那个格斗家伙伴汉森已经醒了。”
“真的?!”雅典娜听到了高兴得大叫,但脸上马上又转为悲伤,声音也低了下来,“不知道他看到自己现在的模样会怎么样。。。”
“唉。。。”麦克斯也叹了一口气,“瑞得还在医院没有回来么?”
“没。”
。。。
一个月后,麦克斯带着自己的几个伙伴,默默地跟在一大队前往新大陆的人群里,进入了第二大陆,踏上了超作为级猎人的冒险之路。他们分别是“超级猎人”麦克斯,“红狼二世”瑞得,“天使之手”雅典娜,“铁人”汉森。
不过当天,麦克斯在自己的战车里发现了一封信,一封老爸维斯特写给他的信:
“小子,你不想继承‘地球拯救研究院’我现在也不追究了,你要当猎人就当吧,我也不再拦着你,但是呢,你别以为这样就算了。告诉你,我已经让你杰夫叔叔在你的战车上刻下了我们研究院的标志,不过现在用一次性喷漆给盖住了,等你洗一次车就能看到。
“注意,是刻下的,你再怎么洗也是洗不掉的。你别想再喷漆,我要你就这样带着这个标志到新大陆去,让那边的人知道我们研究院,就算是给我们打广告了。你要是不同意,就给我滚回来!
就这样吧,你小子自己也注意点,死了我可是救不了你的。嗯,就这样吧,不要感冒了。”
后来等麦克斯到了新大陆,洗车,果然在战车两侧发现了两个“标志”——这哪是标志,除了硕大的“地球拯救研究院”几个字,下面分明还写着宗旨、地址、甚至拉多镇的传送代码。
于是,隆美尔幽魂战车沙漠之舟,这样一辆超级拉风的巨型战车,就这么印着这样一个完全不搭调的广告开始了新大陆的旅程。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7-07 00:01回复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诗经秦风》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地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 heart will go 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为什么我淌下的热泪,丝毫都打动不了你的铁石心肠?
    在哪里,那个信义之乡?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我不愿为此痛断肝肠,不愿祖先的智慧无人叹赏,不愿我华夏衣冠倒*日本人去宣扬。所以,我总有一个渴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撑起民族的脊梁。
    记住吧,记住吧,曾经有一个时代叫汉唐,曾经有一条河流叫长江,曾经有一对图腾叫龙凤,曾经有一件羽衣—— 名叫霓裳!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7-0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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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0-08-24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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