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断有考生向我院咨询“广西大学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2+2双院联合办学”、“广西大学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本硕连读”等办学项目的情况。据学生反映,招生人员向学生承诺自考专本衔接学生是在广西大学校内学习和生活。针对学生所反映的情况,我院郑重声明,以上办学项目均为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在未征得我校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的违规办学、违规宣传行为。<?xml:namespace prefix="O"></?xml:namespace>
根据《关于在我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委[2010]3号)及《关于下发<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桂考委办[2010]27号)等文件精神,自学考试专本衔接专业的招生对象,是列入国家计划、经自治区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各类高职高专院校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不能招收社会考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社会青年等)。同时,专本衔接助学辅导工作由高职高专院校负责实施,辅导地点设在高职高专校内,不能安排在主考高校校内办学。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在未征得我校同意、招生宣传材料未按规定送审的情况下,私自印发招生宣传材料、违规开展办学活动,所印发的招生宣传材料中混淆了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区别,大量使用了误导考生的词语进行招生宣传,使考生误认为上述项目是广西大学和广西科技职业学院联合举办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班或安排在广西大学校内学习、生活。上述行为扰乱了我校正常的招生秩序,严重影响了我校办学声誉,在社会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避免考生受到误导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我校已于6月30日向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发函,要求该校作出以下整改、补救措施:一是全力追回已印刷发放的招生宣传材料,未发放的招生宣传材料全部销毁,停止在网上宣传上述项目;二是在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上发布通告,明确告知考生“广西大学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2+2双院联合办学”、“广西大学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本硕连读”为违规办学项目,已停止招生宣传活动;三是对已经报名的考生要做好解释清退工作,已收取的费用要如数退回。因擅自开展违规办学、违规宣传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承担,我校将继续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在此,我校再次郑重提醒考生及家长:我校继续教育类办学项目一律以我校官方网站(http://cjxy.gxu.edu.cn)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特此声明
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