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本人被公司外派在中亚的塔吉克斯坦工作。前段时间因粗心大意不慎将护照遗失。于是本人立刻在当地大使馆申请了补办,补办程序要求在当地警察局办理遗失证明。办理过程中,当地警员与内务部人员要求我缴纳共计200美元手续费,情急之下为早日办理于是楼主缴纳了手续费并且成功拿上证明,遂立即将全部有效证明递交给我国大使馆。护照于7月6日补办成功,因为补办周期于签证时间的冲突。楼主老护照的签证已过期10天。于是楼主抓紧补办签证。补办时塔吉克斯坦内务部又要求我缴纳签证逾期罚款300美金。以前他们给开具的报案证明、身份信息证明全部作废,必须缴纳罚款才给办理签证。
时至今日我实在无法忍受一再的勒索敲诈,不愿再缴纳这300美金。只想问各位吧内的朋友,在原护照丢失并且签证到期的情况下,我拿着新补办下来的空白护照可以回国吗?或者是还有其他什么办法可以办理回国手续吗?万分着急求各位朋友支招…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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