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完全是肯定的,首先手枪是0.44口径手枪,这个应该是左轮枪,网上没有找到相关手枪数据,我只好臆测,而且0.44这个口径基本上是的吧。
假设是意外。。。
特级人员拿到枪,左轮手枪一目了然,多一颗子弹不会不知道。不会像有弹夹的子弹那样。上了趟的话,枪膛里就会又一颗子弹,而拿下弹夹却是空的。
好吧,特级人员偷懒了,根本没有看枪械的子弹,因为枪械根本没有适用于真枪实弹的剧情。
但即使这样,意外还是不会发生。
接下来总管和演员就更没有意外的产生了。
我觉得案件应该重审,首先是要创造这种意外的条件,如果意外没有条件,那么就应该认定为谋杀。
三个嫌疑对象互相扯皮,也就根本没法做出具体的证据。
但至少有一个人是罪犯,假设其他人都无法碰触枪械的话。
从辩证角度来看,最不可能的应该是演员,因为他的目标性太大,太过于风口浪尖,而且还要主动开枪,一般人做不了,万一心理素质不好,可能就会招了。所以我要是犯罪分子我首先不找他,而要他先去背黑锅。
总管:我觉得他是最有可能的,正好处在两边,所担的风险更加的小。这边不行还可以推给另外一边。而且大家都知道左轮手枪的特性,假设该剧组手枪都是配一颗子弹的话,他的嫌疑就要少很多,如果是满配,还要其中一颗刚好是拍戏的那一刻,呢么交给这个人应该是最好的。而且最后一步很关键,既然作案就要保证成功性,由他把最后一颗子弹送给演员才是最保险的。
特技人员:虽然目标性不大不过,但我要是犯罪分子找他,由于还要经过总管和演员两条线,难保这中间不会发生什么意外。所以我更愿意选择总管来做这个事情。
假设是意外。。。
特级人员拿到枪,左轮手枪一目了然,多一颗子弹不会不知道。不会像有弹夹的子弹那样。上了趟的话,枪膛里就会又一颗子弹,而拿下弹夹却是空的。
好吧,特级人员偷懒了,根本没有看枪械的子弹,因为枪械根本没有适用于真枪实弹的剧情。
但即使这样,意外还是不会发生。
接下来总管和演员就更没有意外的产生了。
我觉得案件应该重审,首先是要创造这种意外的条件,如果意外没有条件,那么就应该认定为谋杀。
三个嫌疑对象互相扯皮,也就根本没法做出具体的证据。
但至少有一个人是罪犯,假设其他人都无法碰触枪械的话。
从辩证角度来看,最不可能的应该是演员,因为他的目标性太大,太过于风口浪尖,而且还要主动开枪,一般人做不了,万一心理素质不好,可能就会招了。所以我要是犯罪分子我首先不找他,而要他先去背黑锅。
总管:我觉得他是最有可能的,正好处在两边,所担的风险更加的小。这边不行还可以推给另外一边。而且大家都知道左轮手枪的特性,假设该剧组手枪都是配一颗子弹的话,他的嫌疑就要少很多,如果是满配,还要其中一颗刚好是拍戏的那一刻,呢么交给这个人应该是最好的。而且最后一步很关键,既然作案就要保证成功性,由他把最后一颗子弹送给演员才是最保险的。
特技人员:虽然目标性不大不过,但我要是犯罪分子找他,由于还要经过总管和演员两条线,难保这中间不会发生什么意外。所以我更愿意选择总管来做这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