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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论:秦国最后的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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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自商殃变法之后,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奖励耕战“赏不遗匹夫,刑不避大夫,使天下之利系处于一孔”的基本国策。秦内修明政理以储军国之资,外开疆辟壤与列国争衡。秦国统治者运用严酷无情的法家思想以赏罚为二柄,彻底的动员了倾国之力,投入到战国时代规模宏大而惨烈的兼并战争中。自秦孝公起至秦统一天下的一百五十余年的时间里,被称为“虎狼之师”秦军与东方列国大小百余战,共计歼灭六国军队一百五十余万。在“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的大战场上,冷血的秦人踏着六国之人的尸骨与鲜血走上了统一之路。
前237年秦王赢政亲政的这一年,被强秦连续折腾了一百余年的东方六国以无还手之力,各国弱势以成,天下合纵无望,而强秦独步天下随时便有泰山压顶之势。六国君主面临累卵之危,无论再怎样垂死挣扎也无法改变秦国所具有的压倒性优势了。秦国与各国总摊牌的日子为期不远了。对此,当时的有识之士已经看得很清楚了。李斯与韩非的授业恩师,战国晚期的大学者荀子就曾预言这个纷争了四百多年的天下,将在二十年之内统一。
  


IP属地:广东1楼2014-07-21 23:50回复
      “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的秦始皇用残暴的手段历经十二年,所建立起来的这个黑色的冷血帝国,被来自南方更残暴的楚霸王项羽无情的摧毁了。“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隔天离日”的阿房宫,这座“歌台暖晌,春日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举世无双的庞大的宫殿群,整整燃烧了90天,在夜晚,冲天的火光照亮了秦川数百里漆黑的夜空,大火燃烧了整个冬季,一直到第二年的早春才逐渐熄灭。这之后,有关秦王朝的一切都随着这场大火灰飞烟灭,了无踪迹了。
    那麽这个曾经如此强大的秦帝国为何在秦始皇死后仅仅三年就灭亡了呢?原因似乎很多,始皇帝在世之时,貌似强大的秦王朝的统治也并不是很稳固。六国贵族势力伺机死灰复燃,尤其是广大的南方,天高皇帝远,自由惯了的当地人对严酷的秦法秦制有很强的抵触情绪,面对秦王朝的暴政,各地的仇恨都在不断积聚着,只不过在秦始皇的高压政策下,暂时掀不起太大的风浪而已。而210 年的秦始皇之死,赢胡亥即位为这种仇恨的总爆发提供了一个绝好的契机。秦朝的灭亡总体上来看,可以归纳为:体制上的失败多于政治上的失败,政治上的错误多于军事上的错误,战略决策上的失误多于战役指挥上的失误,本文将具体对此进行阐述。


    IP属地:广东5楼2014-07-21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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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体制层面
      自秦孝公商殃变法以来,秦之国体,以法治国,“事皆决于法”
      秦历代统治者奉行法家思想。对于人类本性的认识与儒家的“人之初,性本善”的性善论不同,法家提出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君子不可信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与人之间都是相互利用的关系,人的本性就是趋利而避害。对大多数人而言,利大莫过于当官、发财、出名;害大莫过于伤身、伤财、伤命。所以君主应用赏罚为二柄,法(法度)、术(权术)、势(威势)相互为用,用法度来约束臣民,用权术来诱导臣民,用威势来震慑臣民。要禁事、禁言、更要禁其心,从而使百姓遵守法律则天下太平。法家认为“法者,国家之权衡也”在持法尺度上提出了慎赏重罚论,“赏在法之内,罚在法之外,赏一而罚九”因为,奖赏需要成本而惩罚则不需要成本,只要把刀磨快就行了。在强国之道方面,法家提出了实力论,“力众则人朝之,力寡则朝与人,故明君务力”为了强国法家又提出了轻民论:法家认为由于自身的局限性,老百姓只会考虑自身的利益,不会为国家长久的利益打算。谁掌握权力,老百姓就给谁歌功颂德,人民只是一群无知的群氓,故民心不可持,民意不可信,小民百姓只是推行国家霸权政策的工具与牺牲品而已。为了彻底的调动老百姓为国家利益服务,法家主张国家要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本性,以赏罚为手段奖励耕战,为此要把老百姓其它所有生路都堵死,使“天下之利系处于一孔”。在整合天下方面,法家主张兼并论以攻杀去攻杀,以刑罚去刑罚。正是因为法家思想的根源来源于“人性本恶”的命题,所以法家对儒家的“以善劝善,德主刑辅”的治国理想嗤之以鼻,强烈主张以暴易暴,以恶治恶,以严刑峻法梳理天下。显而易见,最高统治者一旦以法家为圭臬,就必然更倾向于对人民使用暴力。
      一百五十年来,法家思想牢牢地成为秦国统治集团的指导思想,在这种理论之下,秦国历代统治者不以王道而专务霸道,不以仁德布天下,而专以刑杀立威。秦王朝建立以后,统治者不知收敛反而变本加厉,越演越烈以至于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为了束缚人民秦国制定了严密的法网,史称:秦法多入牛毛而密如凝脂,处处约束,一举一动皆有法式,在不合理的恶法酷法之下,老百姓丧失了人身自由,动辄得罪。为推行法律,秦国“杀人盈野使渭水尽赤”,在法家重罚论轻民论之下,很小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偶语者弃市,犯律者连坐。”秦国统治者“杀人如恐不举,刑人唯恐不胜”。以至于各地都出现了“褚衣塞路,囹圄成市”的惨状。(实际上,不合理的法律制定的越多越细,就意味着犯法的人也就越多,犯法的人越多,法律越没有尊严,越没有可操作性,而国家在执法的过程中反而会使社会矛盾扩大化尖锐化,激起仇恨与逆反威胁自身的统治,这是秦王朝“以法治国”留下的最沉重的历史教训,当政者应引以为戒。)总而言之,法家理论把秦帝国锻造成为一个对内疯狂镇压,对外野蛮扩张的战争机器,一百五十年来这部机器高效率地运转着,将秦帝国推上了历史的巅峰,也将他带入了谷地。他摧毁了六国,但最终他还是摧毁了自己。孟子曰:文武之道,一张一驰。“兵不弭,必将自焚”持续拧紧的发条,终究有一天会嘎然而断的。这充分证明了秦所遵循的法家体制只适合并天下,而不适合治天下。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说,秦王朝“成也变法,败也变法。”
        


      IP属地:广东6楼2014-07-21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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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济层面
        战国末期社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各国在几百年的经济与文化交流中,已出现了南北交融、相互依存的趋势,这种文化经济上的一体化,为秦国统一天下创造了有利的社会基础。大乱之后必有大治,但秦王朝建立后,不顾广大的民众需要休养生息的根本意愿,穷兵黩武、滥用民力,罔顾民生,野蛮开发。修灵渠、治驰道、筑长城、造皇陵、建宫殿、征夫戍边、一系列劳役把老百姓压得喘不过气来,当时全国不过两千万人口,而从事劳役的青壮年男子多达五六百万之众,甚至于妇女都被摊派各种徭役,而大规模的工程与开疆拓土造成了大量的壮丁死亡,百姓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处处是累累白骨。以至“男子疾耕不足于粮饷,女子纺帻不足于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养。”民众“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
        在这种暴政之下,社会经济遭受了重大的破坏。由于劳动力不足,自耕农纷纷破产、大量的农田荒芜,商业凋零,手工业萎缩,这对于一个以农为本的国家而言简直就是灾难性的。秦王朝建立的十几年中,社会经济总量一直处于衰退的趋势,在严酷的压榨之下,连临淄这样富甲天下的大城市都失去了昔日的繁华,帝国政府的财政收入虽然没有太大的减少,但老白姓也几经被榨干了所有的油水,以到了无法承受的程度,铤而走险的事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为了统治与开发新征服的百越地区,帝国在南部三郡(象郡、桂林郡、南海郡)驻有大量的军队,几十万大军的供给耗尽了巴蜀与汉中的粮仓。经济的恶化使军队的供应水平出现了下降,国家几经不能再维持对职业军人的优厚待遇了。由于国穷民弱,一百五十年来,使秦军保持高昂斗志的军功受爵制度遭到了破坏,激励体制不复存在,将士出征常有后顾之忧,这也是后来造成秦军反叛的重要原因之一。可见,秦奖励耕战,实际上“耕”也是为“战”服务的,而一旦“耕”进行不下了“战”也就进行不下去了,整个军国体制也就彻底崩溃了。应该说秦始皇在统一天下之后,所采取的一系列维持大一统的举措还是必须的,但是要用短短的十几年的时间去完成这些事情,必然要使国力面临崩溃地步。始皇帝在透支国力的同时,也把子孙的后世基业透支掉了,从这层意义上讲,秦王朝“成也秦始皇,败也秦始皇”。
        前207年,当反秦战争进行到第三年的时候,由于军事上的连续失利,中原重镇陈留被刘邦统率的楚军攻占,秦王朝在中原地区的粮食储备全部落入楚军之手。秦军主力兵团在长达近两年的出关作战中,前线日常所需十分巨大,关中地区的战略储备也逐渐被消耗殆尽了。而前线的失利又造成了后方经济急速恶化,青壮年从军,关中皆是老弱,生产凋敝,几经无法有效的组织生产,支援前线作战了。很显然秦王朝在经济上已处于恶性循环状态,秦朝战争经济已处于总体崩溃的前夕了。所以,从经济角度来看,秦国统治集团业已丧失了自己所有的统治资本,已经不可能再把这场战争进行下去了。
          


        IP属地:广东8楼2014-07-21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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