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十一点左右,我女儿从八度琴行学吉它回来,骑自行车至人民东路也就是东北小区的那条路。女儿自西向东沿着自行车道向东骑行,突然一骑电动车穿着睡衣的女子从我女儿的自行车后面拐到机动车道上时,将我女儿的自行车碰倒。由于对方电动车速度太快,女儿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那女子只是回头看了一眼便骑着电动车扬长而去。女儿身上多处擦伤,吉它被摔成两半。试问这女子,虽然女儿没看清你的模样,难道你的所做所为真的没有一点愧疚感吗?你为我们所不齿。把别人碰倒在地后竟然逃之夭夭,这种行为真是太让人气愤了。恳请吧友们顶起转起这个贴子谴责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