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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倒黑白之颠倒攻受黄金定律 BY 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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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他不是女人! 
他是男人! 
他不爱女人!! 
他爱男人!! 
他不喜欢做男人! 
他只喜欢被男人做……!!! 

他不丑! 
他也不漂亮! 
他的容貌级别属于—— 
扔到人堆里就保证不会再被认出来……简称:平凡! 

他的优点只有一点——年轻! 
这是他认识的最久的勉强还算是能称之为“朋友”的男人在被他用子弹上满膛的消音手枪指了三天四夜后唯一想到的也是唯一能被他接受的唯一的一个可以称之为“优点”的优点……! 


他的缺点数不胜数! 
他脾气暴躁! 
他个性粗鲁! 
他仪容脏乱! 
他见钱眼开! 
他没有道德! 
他没有爱心! 
他杀人如麻! 
他缺乏文化! 
他见死不救! 
他霸道横行! 
……………………!!!!! 
这是他的一个仇家在与他结仇了长达三年之久后痛彻心扉的略略粗统七天八夜也没统计完的“他的缺点”之N条的前十条!当然,此人已在他的感激之情下往生极乐,此一未完之大业至今无人敢继任! 


他, 
年时二十有六, 
姓——庞,名——邂! 
其他人偷偷暗称其为—— 
螃蟹!!! 

……………………………………!!!!!!!!!! 

他! 
年轻貌美! 
可他是个男人! 

他! 
苯手苯脚! 
可怜他竟是男人! 

他! 
喜欢女人! 
可惜男人更喜欢他! 

……他,勉强活到现在,却天天和钱过不去! 

他曾经想去做牛郎,可在男人女人们为了争夺他砸坏了N家店后所有的牛郎俱乐部都不敢留下他! 
若你有胆子让他洗一个盘子,他可以完全处于意外状况的打碎你十个盘子直至你最后没有盘子可以让他砸!所以他找不到工作也实在不能怪老板们都恨不得杀了他! 

可若是有女人或男人想把他金屋藏娇,绝对会是藏不到一天就被他人以“哪里来的狐狸精敢勾引我的男(女)人”的罪名轰出金屋……!所以,他连抛弃处男身的机会都没有也不能怪大家不帮助他! 


所以,他没钱是必然的!所以,他流落街头的命运是不可避免的! 

他、 
芳龄一十有九, 
姓——白,名——兔, 
而且注定他这辈子成不了风靡世界的流氓兔!!! 

……………………………………!!!!!!!!!!!!!!! 


1楼2008-02-01 15:35回复
    ————最终*落幕———— 



    后记:某个乍尸的在爆怒…… 
    这个玩意儿怎么老写不完????????!!!!!!!!!!!!!!!!!!!!! 
    这个玩意儿是迷糊暴走状态下的产物,最后一章尤其写得抓狂不已…… 
    不要认真看…… 
    不要去琢磨…… 
    不要来砍我…… 
    不要喂白兔…… 
    不要啃螃蟹…… 
    一头撞在门板上……迷糊没气了…… 
    黄泉我独行…… 
    无人垫背…… 
    垂泪……


    12楼2008-02-0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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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害~~~~~~~~~~~~~~~~~

      好好看啊~~~~~~~~~~~~~~~~~~~


      19楼2008-03-26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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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85.87.*
        路过啊 ,好看顶~~


        20楼2008-05-05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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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18.32.*
          真的不是一般的厉害


          21楼2008-07-2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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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好看 迷音的小说还有一个 家有逆子 也不错滴!


            22楼2010-02-07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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