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区域划分
映象网讯(记者 王宽)7月25日上午,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河南省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已经公布,7月1日起开始实施。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按一、二、三类行政区域划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400元/月、1250元/月、1100元/月。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4]56号),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按一、二、三类行政区域划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400元/月、1250元/月、1100元/月,增幅分别为12.90%、13.63%、14.58%;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5元、12元、10.5元,增幅分别为15.38%,15.38%、16.67%。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