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们:
我怀着十分气愤的心情,反映刘家垣镇伏珠村村主任张金安利用他的特权不给老百姓盖章,霸占农民的土地问题。希望深入群众调查核实,真正做到落实,以便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具体事实如下:我是伏珠村村民张红善,2004年移动公司要在我家农耕地(口粮地)建塔,当时村委主任张金安来我家只是简要的问一下,地是不是我家的?并说占地后有一定补偿,移动公司是国家的,随后协商与移动公司签合同。当时因我们不清楚,只认为这是国家之事是好事,没有再提到什么要求就答应了,信号塔建成投用几个月后,也没见移动公司对我家有什么补偿,我们也没有过问。2004年9月,因我妹生病急用钱,出于无奈才向村主任张金安询问移动占地补偿的事,他在山峪警务区给了我一万元,因为事情着急什么手续也没办,他说等移动公司来人再跟我签合同。此后我也没有跟他签过任何合同。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已经整整十年了,一次偶然的信息让我知道移动占农民耕地十年以上者需再续签合同,就亲自去打听了一下洪洞移动分公司,果真如此,移动公司人员说占过十年我们承认,只要村委盖章就可以办理。于是我拿着权属证明去见村委主任张金安,第一次他说移动当时建信号塔跟他还有一些问题还未解决为理由,不答应盖章。第二次他以原先给我的一万元为依据说我把地转让给了他,并签有合同和证人拒绝盖章。第三次为了证明我是不是把地转让给了他,我妻去见他想看一下以前所签的手续,要他拿出看看,办人是张红善的字笔,我们无话可说,然而村主任一反常态说没有手续,就是嘴上说的我说了算,不相信你们就告我去。第四次村委主任张金安主动给我打电话说:“你把我原先给你的一万元给我,也不给你盖章。这就是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请各位领导斟酌一下,他这种做法完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7条,通过几次和村长张金安的交涉我有以下几点疑问:
一、如果移动公司占的不是我家的地他当初为何来我家核实。
二、如果移动没有给他钱,我问他要钱时,他为何那般爽快。
三、我就不明白地是我家的,移动占的是我家的农耕地,签合同也应该和我签,补偿也是该我得,凭什么他说了算,有权就可以这样以权枉伪么?就可以胡说八道,信口开河吗?难道我们农民就没有当家作主和发言权么?
这是社会主义社会人人平等,至上而下都在走群众路线,这就是作为一村之长走的群众路线吗?请各位领导为我讨回公道,长此以往,只会是村将不村,民将不民,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我7月23日去镇上反映情况,镇上一推再推把我推回家,要求双方解决,以上情况属实,望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介入此事,深入群众,我们期待尽快及时得到解决。
此 致
申诉人:洪洞县刘家垣镇伏珠村村民
张红善
2014年7月28日
我怀着十分气愤的心情,反映刘家垣镇伏珠村村主任张金安利用他的特权不给老百姓盖章,霸占农民的土地问题。希望深入群众调查核实,真正做到落实,以便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具体事实如下:我是伏珠村村民张红善,2004年移动公司要在我家农耕地(口粮地)建塔,当时村委主任张金安来我家只是简要的问一下,地是不是我家的?并说占地后有一定补偿,移动公司是国家的,随后协商与移动公司签合同。当时因我们不清楚,只认为这是国家之事是好事,没有再提到什么要求就答应了,信号塔建成投用几个月后,也没见移动公司对我家有什么补偿,我们也没有过问。2004年9月,因我妹生病急用钱,出于无奈才向村主任张金安询问移动占地补偿的事,他在山峪警务区给了我一万元,因为事情着急什么手续也没办,他说等移动公司来人再跟我签合同。此后我也没有跟他签过任何合同。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已经整整十年了,一次偶然的信息让我知道移动占农民耕地十年以上者需再续签合同,就亲自去打听了一下洪洞移动分公司,果真如此,移动公司人员说占过十年我们承认,只要村委盖章就可以办理。于是我拿着权属证明去见村委主任张金安,第一次他说移动当时建信号塔跟他还有一些问题还未解决为理由,不答应盖章。第二次他以原先给我的一万元为依据说我把地转让给了他,并签有合同和证人拒绝盖章。第三次为了证明我是不是把地转让给了他,我妻去见他想看一下以前所签的手续,要他拿出看看,办人是张红善的字笔,我们无话可说,然而村主任一反常态说没有手续,就是嘴上说的我说了算,不相信你们就告我去。第四次村委主任张金安主动给我打电话说:“你把我原先给你的一万元给我,也不给你盖章。这就是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请各位领导斟酌一下,他这种做法完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7条,通过几次和村长张金安的交涉我有以下几点疑问:
一、如果移动公司占的不是我家的地他当初为何来我家核实。
二、如果移动没有给他钱,我问他要钱时,他为何那般爽快。
三、我就不明白地是我家的,移动占的是我家的农耕地,签合同也应该和我签,补偿也是该我得,凭什么他说了算,有权就可以这样以权枉伪么?就可以胡说八道,信口开河吗?难道我们农民就没有当家作主和发言权么?
这是社会主义社会人人平等,至上而下都在走群众路线,这就是作为一村之长走的群众路线吗?请各位领导为我讨回公道,长此以往,只会是村将不村,民将不民,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我7月23日去镇上反映情况,镇上一推再推把我推回家,要求双方解决,以上情况属实,望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介入此事,深入群众,我们期待尽快及时得到解决。
此 致
申诉人:洪洞县刘家垣镇伏珠村村民
张红善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