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抚待遇
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可在“辽宁省大学生退役士兵创业基地”进行创业,享受创业优惠政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市和县级政府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原则,发给经济补助,目前朝阳市2013年冬季退役义务兵经济补助金标准为3万元(含城乡义务兵优待金,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在按以上标准发放的基础上每年多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补助。三级以上专业士官、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义务兵退役后由政府统一安排工作。
被高校录取的高校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学籍和退役复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国家给予补贴学费或代偿贷款,最高每年不超过6000元。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可在原籍或高校所在地选择入伍。
今年入伍的义务兵,在部队当兵两年期间,将领取市政府和部队发放的优待金、经济补助、退役金、退伍费和津贴费,总的加起来,每人至少能拿到5万余元。如果部队需要,被选为士官或者提干,收入将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