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护人员在各项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性别、病历号、床号等,确认患者身份。
2、对急诊患者、中心输液室、住院患者按规定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的信息记载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等。
3、护士为患者佩戴腕带标识时,必须经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注意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4、腕带若损坏需更换时,由入院处护士负责打印,打印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样需要经双人核对。
2、对急诊患者、中心输液室、住院患者按规定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的信息记载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等。
3、护士为患者佩戴腕带标识时,必须经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注意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4、腕带若损坏需更换时,由入院处护士负责打印,打印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样需要经双人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