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令人迷惑,对此我们不必感到吃惊。人们难以定义爱的目标:落地感、归根感、家园感,也从来不能确定自己能否实现这些目标,更不用说是否实在地完成了这些目标。各种不同的对象可以满足我们对爱的感受。尽管我们可能被所爱之人欺骗,对他/她的人品,或感情的不持久,或未能回报我们的爱感到失望,但我们却从不会被爱以所爱之人作为载体能给我们带来归属感的信念所欺骗。这包含了看上去似乎矛盾的态度:占用与付出,慷慨与自私,强烈的感恩与不敬——当需要变得不顾一切甚至走向暴力时,特别容易滋生粗暴与蔑视。
不过,有一点很明朗,那就是爱绝对不是无条件的。以兑现本体论的归根感这个承诺来说,爱不可避免地是有条件的。也许爱看上去是无条件的,那只是因为一旦我们碰到能激发归属感的人(或物),我们会立即毫无保留地臣服于对方脚下,渴望能名正言顺地占有他/她/它,彻底地交出自己,把如此绝对的善全盘归功于对方(即便我们意识到在某些方面他们存在着道德上的恶)。我们轻易地失去了对现实的判断,为他们的存在而心花怒放,因他们的存在而感恩并充满责任感,发现当他们离去时我们是多么无法忍受。其实,这些传统上被视为“爱”的感情能否持续,完全取决于所爱的对象是否有能力坚守让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找到家园感的诺言。
事实上,只要满足这个唯一的条件,爱就无须其他任何条件。从那一刻起,爱就是无条件的:容貌、权势、智商、社会地位等外在因素都不会影响爱者对自己所爱之人的感情,他/她只会维护和欣喜于对方的存在。他/她也不会在意对自己所爱之人的感情和承诺有多么复杂。爱强烈到如此程度时,爱者甚至愿意为所爱之人去死,因为如果没有了爱人,爱者生命的终极意义将被掏空,他/她将失去赋予自身存在以合法性和实在感的家园感。破坏、背叛、卑鄙,或者是被爱之人肉体的衰老都不会毁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