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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七天日记》 文/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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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4-08-14 22:54回复
    有人曾告诉过我,我是一个嗜血的魔鬼,是一个不幸的存在,我的每一次生日都代表着会有人从我的身边离开,从此消逝在这个世界。但让人觉得诡异的是,他们的尸体都会在五分钟内变成干尸,而我却感觉到浑身的血液在沸腾,有新的血液在不断地注入我的体内。因此,他们的亲人都认为是我害了他们,久而久之,没有人愿意跟我亲近,面对我,都是逃之夭夭……我,成了一个孤独的存在。
    路鸳 11月9日 署


    2楼2014-08-15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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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nday·星期一
      我是路鸳,今年16岁,目前就读于安哲市第八中学。我还真是一个奇怪的女生呢,喜欢雨天,喜欢它的阴凉,但却十分讨厌晴天,讨厌它的明媚,似乎代表着希望;喜欢黑白,但却厌恶粉色红色等艳色;喜欢黑暗,讨厌光明……若让我在魔鬼与天使,地狱与天堂之间做选择的话,我必是选择魔鬼和地狱,因为我,本就是一个嗜血的魔鬼!
      喏,星期一?每个星期开始的第二天,每个星期上学的第一天。哈?高中重新分班了呢,也换宿舍了,想必,初中时与我同宿那三个女生一年接着一年一个接着一个死去,在这新班级里应该没人会知道吧?找到教室所在的楼层,走在走廊处都可以听见班里那喧闹的声音。看来,我的新同学们都很热情呢!一走进教室,闹声依旧,看着满人的班级只好随意找个位置坐下。一坐下就感觉到有一道目光在我身上逗留。望去,呵,原来是我以前的一个同学啊。看见我察觉到她的视线,她默默地收回目光,同时,老师走进了教室。
      老师无非就是夸耀一下这所学校有多么美,考进来是有多么幸运以及啰嗦一下学习什么的,就开始分配寝室了。唔,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前都是以死人一间寝室而在这却是六人一间。这么说的话,高中三年到毕业还会有人存活呢!真不知道是谁会那么幸运地被我“克”死呢?
      与我同宿的五个女生,分别是:一对双胞胎姐妹,安陌和安晴,两人虽长相一样但性格可是差远了,李芸,一个戴着眼镜很斯文的女生,还有就是羽和静,性格都十分开朗。我打量着她们,心中不禁想道:“第一个死亡的人会是谁呢?”


      3楼2014-08-15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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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uesday·星期二
        “叮铃铃铃”闹钟的声音响起,我抓过放在床边的闹钟,看了看时间。诶?六点?还很早呢,起点才开始上课啊。尽管如此,我还是赶紧起床了,毕竟我还有事要干呢!
        洗漱完毕后,舍友们也一个个起床了,经过昨晚与她们的一番交谈,我们对彼此都有些了解。看到我,她们都向我道声“早”,对我嘘寒问暖。这种感觉在我从前的生活里是从未体会到的,我承认,在这一刻,我的心真的有所动容,我不想害了她们,但无奈的是,这不是我所能控制的。似乎,我的命运从未掌握在我的手中。这可真让人厌烦呢!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上学的时间。上课的时间总是无聊的,在这种学校里课堂上无非就几种声音:老师的讲课声,同学的说话声,手机的按键声,哦对了还有好学生的翻书声。在这种情况下,时间也消磨地特别快,一会儿就放学了,一会儿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放学后,我并没有马上回教室,而是慢慢消化一下一天下来老师所教的内容,顺便注意一下某人的动向。说起来,我可算个好学生呢,成绩什么的也算拔尖了,可这一切却不是我想要的,只能说是被逼无奈。因为以我的情况,根本就不会有人肯要我,若不好好读书,那么我想我早已不在人世了。死亡?对我来说其实也没什么,少了我这个祸害其实更好。
        看见林惜走出教室,我立马跟了上去,我可是有话要找她谈一谈的呢。林惜——从我小学到现在的同学,曾经一度与我很要好,但自从得知我的故事后,纵容其他同学一起疏远我,美名其曰,她是上帝派下来解救同学们的天使。呵呵,人性啊,真是够令人失望。
        我找她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让她不要爆出我的事情。跟着她,拐了几个弯,走进了一个死胡同,却不见她人。正在纳闷之时,听见有人喊我名字,我转过身去,看见林惜手里拿着一个青岛啤酒瓶,向我跑来,一不留神,没能及时做出反应,一阵痛感向我袭来。我伸手摸了摸头,血红的液体在我手上滑落,好似可以感受到血液那烫人的温度。此时,我已经神志不清了,也没用听清她都说了什么,只模模糊糊地听见了几句话:“你爸妈是被你害死的!”“你不配拥有朋友!”“你这个拖累别人的魔鬼怎么不去死!”一时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些无措,只知道只懂得我不应该就这样傻站着,反射性地,我随手拿起一块石头往她脑门砸去,趁她无法防备伸手将她掐死。看着倒在地上的林惜,想起我有随身带刀的习惯,便拿出刀具来,趁没人注意之时,将林惜的尸体拖到死胡同底,一刀一刀,将她的尸体分解开来,最后把尸块藏在了高高堆起的几十个箱子中。或许老天也是帮我的,在我做好这一切之后下了一场大雨,将血迹冲淡了几分。
        最后,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回的宿舍,迷糊中,我感到了一阵温暖,那是我极想得到的。飞蛾之所以扑火,恐怕也只是贪那片温暖罢了,因为它们知道,孤独与寒冷会让它们更加生不如死,而我,亦然。


        4楼2014-08-15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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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ursday·星期四
          昨晚,梦见了一个很奇怪很奇怪的梦:“在梦中有一个老人告诉我,有一个方法可以破除诅咒,但却要杀害更多的无辜生命。那个方法便是用他人的生命来弥补这一年自己需要的血液,但比例却是十比一,也就是说用十个人的鲜血来挽回自己身边好友的生存。”
          嗯,这是真的么?可是我需要么?诶?朋友?我需要么?我可一直都是一个孤独的存在啊。转眼,想到了安陌她们,她们的一言一行让我备受温暖,啊嘞,于心不忍呢!她们真的很好呀,怎么办呢?
          算了,反正都杀了一个人,再杀几个也无妨,更何况我本身就是一个嗜血的魔鬼。
          既然如此,那么——
          游戏开始!
          杀戮嘛,自然需要选个好地方了,大概任谁都不想被请去警察局里做客吧。嗯哼,先去复杂一点的地方找目标好了,在此之前自是要好好伪装自己啊,毕竟那种地方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的呀!
          精心打扮一番后,我走进了第一个目标场所——夜总会。为啥会选择这里?因为这里够乱,送死的人够多!瞧,根本不需要做什么,立即便能捕获到一个送死之人。呀,还真是容易得手呢!看着床上浑身赤裸的老翁,一片鲜血在雪白的床单上显得异常耀眼,我抽了几张纸巾,轻轻拭去刀上的血迹,知道把刀擦得晶亮为止。
          杀戮后的快感,不得不让我心驰神往,鲜血的味道,真好!


          6楼2014-08-15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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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iday·星期五
            呐,杀人还真是痛快,鲜血也是有温度的呢,当鲜血沾满双手,在所走过之处,留下一个又一个血手印,啧,那场景真是太美了。血的颜色岁鲜艳但我却一点也不厌恶呢!或许我天生就该干这种事,天生我材必有用嘛。
            昨晚,回来得太晚,只好将就在街头留宿了一晚,无论是什么,都没有在宿舍过得好,可我却收获了意想不到的惊喜呢!啊哈,加上昨天收拾的那几个小混混和那个老头,现在已经杀了六个人,其实也没那么难嘛,杀人比学习还要容易,简单的多!
            躺在宿舍床上,回忆着这些天与安陌她们相处的点滴小事,我们相识时间连一个星期都没有却给我带来了无比的震撼和感动。机智一直以来都在强调对自己的孤独不要太在意,一个人也不错。但是啊,长期与孤独为友的我也渴望得到友情,得到关心呢!多了这么一个软助好像不太好吧,不过也没办法,谁让我已经沦陷了呢?现在若是失去,只怕会更加痛不欲生然后报复世界吧!
            一直在想事情的我,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时间的流逝,也丝毫没有注意到离生日只剩下一天多的时间,再杀死人,谈何容易?目标什么的该去哪里寻找?而且警察在这段时间里恐怕也有些动作了吧?
            时间去哪补回?
            目标,去哪寻找?
            那个梦境所给的办法,又是否能当真呢?
            当所有问题一个有一个地向我袭来,我竟如一只迷茫的羊羔一样,一时间不知该如何选择,如何面对。


            7楼2014-08-15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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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D ——


              10楼2014-08-15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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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GELwk15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6-02-26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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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w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6-02-26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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