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5 21:31:42
现代社会之前,媳妇基本都落于下风
婆媳关系折腾了人类很久,尤其是家庭伦理自古严格的中国人。
最初的母系社会,氏族由一个或几个女始祖传下来的后代儿女构成。这样的家庭形式下,只承认女系血统。《吕氏春秋》记载:“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根据母权制,男人同异族女人生的子女,便只有列在氏族之外,归于女方一族了。
所以这时的婆媳概念只存于生理,而不存于伦理,她们的家在不同的部落。这时候若真有婆媳冲突,只能是彻头彻尾的氏族战争。虽然女人一般不参与打打杀杀,但如果真打起来,相信年轻力壮的媳妇的胜面会更大些。
再看看现在婆媳间的小打小闹,这个壮观多了有没有?
直到父权制家庭出现,男人掌握支配权,妻子和子女成为丈夫家庭的成员,婆媳的伦理关系才正式浮出水面。
夏启之后,宗法权威融入家庭,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都严格地被宗法制度限定。婆婆的地位开始跃然直上,几千年来不曾跌落。
先秦以来,念叨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儒家努力将家庭中子女对家长的感情培养为人性的本根,此举又成功地将婆婆的地位推上新的高峰。婆婆作为父家长的代言人之一,对媳妇具有绝对的支配权。
《礼记·内则》有载:“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这里所说的教育以及孝和敬,强调的就是命令与服从这样极不平等的关系。
媳妇侍奉公婆如果忤逆怠慢,等待着她们的将是逐出家门的后果。《大戴礼记·本命》记下的“七出”,头一条罪状就是“不顺父母”。若犯了,只要做成文书由双方父母和见证人签名,就可以解除婚姻。
至于这个“不顺”是怎样的“不顺”,看你不顺眼的婆婆总能机智地找到理由的。君不见《孔雀东南飞》里,就连“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的模范媳妇刘兰芝
现代社会之前,媳妇基本都落于下风
婆媳关系折腾了人类很久,尤其是家庭伦理自古严格的中国人。
最初的母系社会,氏族由一个或几个女始祖传下来的后代儿女构成。这样的家庭形式下,只承认女系血统。《吕氏春秋》记载:“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根据母权制,男人同异族女人生的子女,便只有列在氏族之外,归于女方一族了。
所以这时的婆媳概念只存于生理,而不存于伦理,她们的家在不同的部落。这时候若真有婆媳冲突,只能是彻头彻尾的氏族战争。虽然女人一般不参与打打杀杀,但如果真打起来,相信年轻力壮的媳妇的胜面会更大些。
再看看现在婆媳间的小打小闹,这个壮观多了有没有?
直到父权制家庭出现,男人掌握支配权,妻子和子女成为丈夫家庭的成员,婆媳的伦理关系才正式浮出水面。
夏启之后,宗法权威融入家庭,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都严格地被宗法制度限定。婆婆的地位开始跃然直上,几千年来不曾跌落。
先秦以来,念叨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儒家努力将家庭中子女对家长的感情培养为人性的本根,此举又成功地将婆婆的地位推上新的高峰。婆婆作为父家长的代言人之一,对媳妇具有绝对的支配权。
《礼记·内则》有载:“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这里所说的教育以及孝和敬,强调的就是命令与服从这样极不平等的关系。
媳妇侍奉公婆如果忤逆怠慢,等待着她们的将是逐出家门的后果。《大戴礼记·本命》记下的“七出”,头一条罪状就是“不顺父母”。若犯了,只要做成文书由双方父母和见证人签名,就可以解除婚姻。
至于这个“不顺”是怎样的“不顺”,看你不顺眼的婆婆总能机智地找到理由的。君不见《孔雀东南飞》里,就连“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的模范媳妇刘兰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