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上午,我顶着仲夏坏脾气太阳喷出的怒火,胳膊下夹着一大沓稿纸急匆匆穿过隔离带向那栋大厦奔去,一辆好似天外来客的黑色汽车就把我撂在马路上。
我没有任何的埋怨,横穿马路打有皇上起就是活该腰斩的行为,但这样以车裂的姿态四脚朝天躺在空旷的马路与飞舞的稿纸中间,恩,感觉有点像绝情岛上桃花飞舞。
我在昏迷前一秒,隐约看见那辆车上即刻下来一个男子。
我还没有睁开眼睛,感觉眼帘后面浮动弹跳着光影。
消毒水的味道,皇天保佑,没有被人弃尸荒野。
还有轻轻的说话声,我极力听却听不清楚,急得一挣身子,却先被右腿上的剧痛刺激清醒过来。
我疼得哼唧一声。我还没留意床边坐了一个人,此时他正站起来送医生出去。
我发傻地盯着那个黑色西服的背影,十年的时间足够改变体态,声音,容貌,还可以是性别,如果你愿意的话。
我有点意外,我以为我认错人了。
当他转过身的一刹那间,依然是那张脸,清瘦了一些,反而多些成熟气质。
他看我抻脖直愣愣地看着,忍不住笑:“怎么,不认识我了?”
我艰难地吐字发音,像是得了失语症:“阎-宇-乔。”
“那我的稿怎么办?还要送到那边的。”我坐在病床上趾高气扬地翘着打着石膏的右腿,歪头看他收拾得整整齐齐打包准备出院,像当年帮我收拾桌子上乱糟糟的课本卷子,细致而有耐心。
“他们公司穷到没有一台可以收发电邮的电脑吗?”
“有是有啊,就是他们那边这几天公司内部系统升级,有点麻烦,所以要我亲自跑一趟 。”
“你没有电子版?”他手上动作不停。
“我习惯手写。”
病房里安静了三分钟。
“稿已经送过去了,你昏迷的时候人家打你电话催,不会耽误你的事吧?”
“不会不会,谢谢你了啊。”我又摇头又摆手,还咧开嘴扯出一个傻乎乎的笑容。
“你怎么会到那里去呢?我的意思是说,那是你的工作?”
我轻轻抠击着右腿那一节石膏:“是啊,出版社签了我十本书。”
“那恭喜你啊!毕竟高中时愿望没几个实现的。”他笑,露出整齐白牙。
我苦笑:“是啊,但愿催稿的电话从来都打不到我家才好。”
他哈哈笑,帮我给左脚穿上鞋子。
他低头时颈背的曲线还是那么好看。
是的,我喜欢阎宇乔,非常,喜欢。
我很愿意回忆回忆十年之前的事,拜我那已被历地政虐待得尽乎完美的大脑所赐,记忆大约还不会出现太大的偏差。
那么,就从“罪魁祸首”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