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我朋友在沃尔玛门口那边那个青岛扎啤喝酒··后面有个女的抱个小孩子过来乞讨,我朋友就给力她1块钱,我就跟我朋友说那女的有手有脚的,随便找份工作都比乞讨强,后面那个乞讨女的说的内容大概意思就是说一块钱好像是可有可无的样子,我一气之下就把那1块钱拿了回来(旁边喝酒的人也替我说了话,内容我就不说出来了)。后面那个女的骂骂咧咧的走了。很气氛啊,不是看不起她乞讨什么的,就是气氛有手有脚的大半夜背个孩子出来博取同情,小孩子那么小大半夜的为了金钱出来这样出卖自己孩子的童年,难道找个工作还真的养不起那个小孩子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