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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伐四川攀枝花公园一名残忍杀戮小狗的治安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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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公园禁止宠物进入,我知道公园的管理者有权对擅自进入的宠物实行捕杀。
    但我不明白、我的小狗至死也不会明白:和身着制服、手握大棒、代表强权的人相比,一条小狗是那么的低贱和弱势,对它的处置难道就只有让它惨死棒下倾刻毙命这一种办法了吗???我和小狗之间不过相隔两米远的距离,刽子手在下棒之前难道就不能先问一声“这是谁的狗”吗???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小狗肯定不清楚,要说有错,错只在人,刽子手就能一点也不手软地对一条无辜的生命下此狠手???刽子手也是“依法行事”,就无疑是最好的说辞,但秉公执法和亲民执法、文明执法并不矛盾。如果小狗只是影响了公共环境,刽子手完全可以将它驱出现场;如果对小狗只能格杀勿论,刽子手也完全可以让它死得多少有些尊严至少不那么痛苦……。
    不珍惜生命的人,他的生命必然得不到尊重;不敬畏生命的人,他的生命理当被粗暴地践踏和剥夺!
    如果小狗在天有灵,不该轻易放过那个粗暴屠戮您幼小生命的恶魔!
    小狗安息!


1楼2008-02-13 21:30回复
    2008年2月12日下午,春节长假的最后一点时间。我和家人带上心爱的小狗(刚满1岁的吉娃娃)来到攀枝花公园儿童游乐场游玩(观光车终点站旁),看到周围有那么多的小狗都没有拴绳子,我也就把狗的绳子放了。也就过了一、两分钟时间,当我回头寻找的时候,它已经在离我2米多远的地方被公园治安队一名身着棕黄色制服、面色较黑,身材偏胖、名叫什么“刚”的治安队员用一根木棒打翻在地。我当时看到的情形是:小狗的一只眼球已经脱落,身体正在痛苦地扭曲,而打狗的人一只脚踩着小狗的肚子,手里的木棒仍在连续猛击小狗的头部……8分钟后,小狗在榕树街“爱心宠物医院”悲惨痛苦地死去……
     我知道公园禁止宠物进入,我知道公园的管理者有权对擅自进入的宠物实行捕杀。


    2楼2008-02-13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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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哪个打狗的哦!都不看在是条名犬的面子上!好歹也是“娃娃”啊


      3楼2008-03-25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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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狗的人也真能下的了狠心,这么小的狗狗哄走不就行了吗,干吗这样呀
        早晚他也得让人乱棍打


        4楼2008-03-26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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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残忍啊!
          真是没人性!


          5楼2008-12-29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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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恶心这样的人!对于生命没有领悟


            6楼2009-01-05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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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性,那也是个生命啊,让他下辈子变流浪狗


              7楼2009-02-2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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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滴狗狗


                8楼2009-03-10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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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了他!!!!


                  9楼2009-11-29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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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是你我一定会那棒子打他的,大不了关几天就出来了!!!


                    10楼2009-11-29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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