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写字的习惯,从小养成,弃之不舍,兴之不成,可是这总是我最好的提笔方式。我试过用左手写字,写出来的可能连鬼画符都称不上,满打满算也就是些没被识别出来的外星文字。所以我在对比两手写出来的字时,常常奚落,鄙弃左手,觉得这只手废了,没什么作用。可骑车上学,又必须用到两只手,一只手骑行一段可以,一程总还是不妥。那次左手的掌心被割了一道几厘米的疤,深度却还可以接受,但抓握依然会痛。骑车上学是不方便了。让我尴尬的不止这些,本就不惯用左手,可是一受伤,倒是颇关注它了。这一关注不要紧,那对右手的百般呵护非要强加到左手上不可,那疼痛从皮痒到钻心,不可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