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路军的村支部书记选举不符合法定程序,应当免除其村支书职务。
2012年1月6日马家峪村在选举村党委会时,不知在哪里入党的左路军把党关系转到马家峪村并参加了村党委会的选举(请上级领导机关审查核实其党员的身份)。在我们村选举的时候,左路军还花钱买选票,有的给3000元,有的给5000,我村的广大党员对此反响极大,气氛万分,因此在党支部换届选举当日,全村36名党员只有14名党员参加选举,(后附没有参加选举的党员名单)当时左路军使用非法手段得到了12票,成为“村党支部书记”以上选举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19条的规定,即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所以,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对违法成为“党支部书记”的左路军,上级机关应当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调查属实后,并免除左路军的书记职务,以正视听,以平民愤。
2012年1月6日马家峪村在选举村党委会时,不知在哪里入党的左路军把党关系转到马家峪村并参加了村党委会的选举(请上级领导机关审查核实其党员的身份)。在我们村选举的时候,左路军还花钱买选票,有的给3000元,有的给5000,我村的广大党员对此反响极大,气氛万分,因此在党支部换届选举当日,全村36名党员只有14名党员参加选举,(后附没有参加选举的党员名单)当时左路军使用非法手段得到了12票,成为“村党支部书记”以上选举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19条的规定,即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所以,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对违法成为“党支部书记”的左路军,上级机关应当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调查属实后,并免除左路军的书记职务,以正视听,以平民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