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办托底。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城市养老服务设施;改善乡镇五保供养机构设施条件,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17年实现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3张以上,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75%以上乡镇。
二是社会参与。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门槛,鼓励民间资本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对民办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最高补助30万元,对入住老人且住满一年的床位,给予每张每月50元运营补贴,年内力争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11个,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500张。
三是购买服务。采用政府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为32700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
二是社会参与。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门槛,鼓励民间资本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对民办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最高补助30万元,对入住老人且住满一年的床位,给予每张每月50元运营补贴,年内力争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11个,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500张。
三是购买服务。采用政府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为32700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