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2~13日,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下文统称《合同示范文本》)及相关法律问题专题讲座培训班,在桂林榕湖饭店国际会议中心开班。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法规政策委员会秘书长康俊亮主讲授课。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对于规范桂林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桂林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开班仪式上,桂林市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刘自所表示,希望参训学员能切实掌握新版《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重点内容、相关法律问题和实际操作要点。
据了解,经公开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今年4月9日,国家住建部和工商总局印发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在内容上与《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提出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进行了实质性对接,从根本上确保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减少和有效解决双方纠纷提供了依据。而桂林市将于近期全面推行使用新版《合同示范文本》。
据悉,本次培训班是经桂林市房产管理局同意,由桂林市房地产业协会与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共同主办的,共有来自五城区及十二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发企业、销售代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人员等约300人参加了培训。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出台背景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交易量的不断攀升,住宅产品形态和品质不断升级换代,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亟需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
而2000年原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原则性较强,很多问题并未详细约定,导致了一些矛盾和纠纷。同时,随着《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我国商品房交易相关的法律制度也日趋完善,2000年版《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显然已不能更好地满足实际需要。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