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检方指控,2012年1月至8月,宋涛伙同李丽虚构认识公检法人员,能为金某的母亲骆某办取保候审等事由,以办事需要费用为名骗取金某120万元。2013年2月24日,宋涛夫妇被抓获,赃款未退赔。而骆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宋涛供述,骗来的钱被用于律所日常开销及在海淀博雅西园购买房产。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宋涛、李丽构成诈骗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3年。两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宋涛供述,骗来的钱被用于律所日常开销及在海淀博雅西园购买房产。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宋涛、李丽构成诈骗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3年。两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