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大难题。切实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渠道,是当前农村金额改革的侧重点。随着1号文件的出台,以及相关金融政策的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模式日渐明朗,且特点鲜明,合作金融以及小额信贷成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标志,接下来笔者简要介绍一下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种融资模式及特点。
第一就是社员内部融资模式,通过成立资金互助社,吸收社员间的小额资金来进行购销服务,这是合作金融的一种,目前该模式日渐成熟,主要立足于自给自足,可及时满足社员临时性的小额资金需求。
第二就是银行信贷模式,银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相应的小额信贷服务,并收取利息,但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抵押物,在加上规模,信用体系的诸多限制,银行缺乏积极性,此种模式需要进一步开发,以适应日渐壮大的农民合作社的融资需求.。
第三是企业担保模式,即通过龙头企业担保模式一些规范运作、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合作社,为抵押品不足的社员提供融资担保。此种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过程中的担保问题,但是对象往往是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刚刚起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此种融资模式收效甚微。
第四是小额信贷模式,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资金,此种模式相对于银行融资来说,门槛低、审核快,适用于刚刚起步且贷款额度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五,业务代理模式,合作社通过介入银行信贷业务的全部或部分流程,解决银行与社员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社员的贷款满足率,降低银行成本。由信用等级较高、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合作社对社员信用状况进行筛选,然后打包向信用社推荐有贷款需求意向的社员。这种模式在农村金融市场相对开放和发展充分的地区比较普遍,这也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掌握专业的金融知识以及财务知识。
第六就是新兴的土地信托融资模式,农村土地信托是指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保障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信托中介机构接受农民的委托,按照土地使用权市场化需求,通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有偿转让给其他公民、法人从事农业经营活动的行为。该模式随着土地流转与土地入市政策的出台,而备受关注,其中中信信托已提前介入,土地信托融资模式已初见雏形。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模式大体上分为以上几种,就目前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模式依然相对单一,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力度还难以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需求,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渠道,依旧是农村金融改革重点,面对融资难题,政府可以通过整合以上融资模式,来为农村金融创造完善的投融资环境,进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第一就是社员内部融资模式,通过成立资金互助社,吸收社员间的小额资金来进行购销服务,这是合作金融的一种,目前该模式日渐成熟,主要立足于自给自足,可及时满足社员临时性的小额资金需求。
第二就是银行信贷模式,银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相应的小额信贷服务,并收取利息,但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抵押物,在加上规模,信用体系的诸多限制,银行缺乏积极性,此种模式需要进一步开发,以适应日渐壮大的农民合作社的融资需求.。
第三是企业担保模式,即通过龙头企业担保模式一些规范运作、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合作社,为抵押品不足的社员提供融资担保。此种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过程中的担保问题,但是对象往往是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刚刚起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此种融资模式收效甚微。
第四是小额信贷模式,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资金,此种模式相对于银行融资来说,门槛低、审核快,适用于刚刚起步且贷款额度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五,业务代理模式,合作社通过介入银行信贷业务的全部或部分流程,解决银行与社员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社员的贷款满足率,降低银行成本。由信用等级较高、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合作社对社员信用状况进行筛选,然后打包向信用社推荐有贷款需求意向的社员。这种模式在农村金融市场相对开放和发展充分的地区比较普遍,这也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掌握专业的金融知识以及财务知识。
第六就是新兴的土地信托融资模式,农村土地信托是指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保障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信托中介机构接受农民的委托,按照土地使用权市场化需求,通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有偿转让给其他公民、法人从事农业经营活动的行为。该模式随着土地流转与土地入市政策的出台,而备受关注,其中中信信托已提前介入,土地信托融资模式已初见雏形。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模式大体上分为以上几种,就目前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模式依然相对单一,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力度还难以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需求,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渠道,依旧是农村金融改革重点,面对融资难题,政府可以通过整合以上融资模式,来为农村金融创造完善的投融资环境,进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