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浙江承包一加油站签定合同为5年每年70万共350万,两年付清。在经营快满两年时法人因生意失败用加油站抵押向银行贷款1000万无力偿还本息。固银行将他起诉,法院向我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最后100万承包金暂时保留等待法院通知,8月8日加油站由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并以1750万成交。
1.现在有三个问题要请教楼主,买卖不破租赁,这个理我懂,可是买受方要硬违约解除合同呢,因为当时签定合同中有违约这一条,如果按违约赔偿的话我会亏很多,因为我重新装修油站,然后外面还有很多未结款项并不是一两个月收可以收回来的。
2.这次公开拍卖中标者是法人叫人来标得,标得后打算流标,再私下还清银行贷款后叫银行撤诉,再以低价转卖给此次中标者(报名押金50万,拍卖1750万,流标后还清银行1000万,再私下给法人400万,算下来就1450万),这是法人想用这模式来操作,请问这种办法可行吗?
3。我还有在法院未介入时替法人担保100万元,因为当时还有100未交所以才替担保,这个我要如何保障自己,谢谢
1.现在有三个问题要请教楼主,买卖不破租赁,这个理我懂,可是买受方要硬违约解除合同呢,因为当时签定合同中有违约这一条,如果按违约赔偿的话我会亏很多,因为我重新装修油站,然后外面还有很多未结款项并不是一两个月收可以收回来的。
2.这次公开拍卖中标者是法人叫人来标得,标得后打算流标,再私下还清银行贷款后叫银行撤诉,再以低价转卖给此次中标者(报名押金50万,拍卖1750万,流标后还清银行1000万,再私下给法人400万,算下来就1450万),这是法人想用这模式来操作,请问这种办法可行吗?
3。我还有在法院未介入时替法人担保100万元,因为当时还有100未交所以才替担保,这个我要如何保障自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