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8公孙侨
原名姬侨(?—公元前522年),字子产,又字子美,人们又称他为公孙侨、郑子产。他是郑穆公的孙子,春秋后期郑国人,与孔子同时,是孔子非常尊敬的人之一。公元前554年郑简公杀子孔后被立为卿,公元前543年到522年执掌郑国国政,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
子产的在法律上所做出的贡献主要有:①铸“刑书”,公布成文法。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把自己所制定的刑书铸在鼎器上,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②提出“以宽服民”、“以猛服民”的主张。在统治劳动人民的方法上,子产第一个提出“宽”、“猛”相济的策略。“宽”即强调道德教化和怀柔;“猛”即严刑峻法和暴力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