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迁入新楼,为给职工进行团队精神教育,请启功先生为出版社题词,先生写了“师垂典则,范示群伦”八个大字,出版社职工把这八个字镌刻在门前石狮子的底座上,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1997年,北京师范大学建校95周年之际,在全校征集校训,许多师生都提交了自己所拟方案,但是学校有关领导总感觉到内容有些一般化,在任何大学都可以使用。
袁贵仁校长视察出版社时见到这八个字,觉得寓意深刻有贴近学校的特点,拟采用这八个字作为校训,便命我去征求启功先生的意见。
启功先生说:“那八个字太文了,不够通俗,不宜做校训,等我再想一想有没有更好的词,再请领导研究。”
过了几天,先生约我到他家里去,拿出一张草稿,上有“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等数条,其中就有“学为人师,行为师范”这八个字,嘱咐我送请领导研究。
经过研究,“学为人师,行为师范”最后定为校训。
他说:“学,是指每位师生应具有的学问、知识以及技能,仅仅具有还不够,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是要能够成为后学的师表。而师表的标准,绝不是“职称”、“级别”所能衡量和代表的;行,是指每位师生应有的品行,这包括思想、行为、待人、对己,方方面面,时时刻刻,都光明正大,能够成为世界上、社会中的模范。这种模范,不是等待旁人选举出来,而是自己随时扪心自问,有没有可惭愧的思想行为。校训没有任何人执行考试、考察、判分、评选,但是每位师生,都生活在自己前后左右无数人的、雪亮公平的眼睛中。”
他听到有人说:“启功先生为我们学校题写了校训”时,
立刻更正说:“不能这么说,校训是学校做出的决定,我只是提供参考和书写,应当是认真实践校训的一员”
《师颂》一首:“半身攻苦,端正立身。言传道义,行表群伦。为师戒惰,为学增新。受人所敬,先无愧人。”
1994年,为毕业班同学赠言:“入学初识门庭,毕业非同学成,涉世或始今日,立身却在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