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由于高二毕业想直接去读成教,就找了一个招生办的老师,但他并非本学校老师。他说他帮我去报名,(自己上一届学长,也是自己朋友的男朋友)就相信了他,直接把报名的1100块给了他,他说他帮我们带到学校去直接交到学校,然后过几天给我发票,后来开学的时候,我去了学校,看了学校环境,跟他们描述的完全不一样,我就不想读了,但是转校的时候并没有跟他本人说,所以以为拿着发票找学校就能直接把钱要回来。他知道之后让我们把发票给他,然后他拿去学校报销他的一切费用(请我们看电影,还有他的油费,但这一切都是他自愿的,当时也并没有说我们不读之后还要报销他的一切费用)目前我手里有一张发票的复印件上面包括他的签名,但是我们只收到一张不是他本人签字的(罗茂小签字的)发票打来的钱,他告诉我们另外一千是我们两个人每人报销的五百块钱,然后我想问他那个钱是应该让我们报销的吗?还有我有权利全额拿回那个钱吗!?他说我们之前明明说好去读然后又不读了的行为是诈骗!我想问我们这是诈骗吗!?还有我应该用什么途径拿回的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