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入狱8年的辽宁女子白春荣,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于昨日领到国家赔偿款65万多元。昨日上午9时20分,白春荣准时到达佛山中院第34审判庭。见到负责承办其国家赔偿案件的佛山中院行政庭审判长郭赟后,白春荣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边流泪边叩头向法官表达感激之情。
“我真的很感谢现在的法院,现在的法官,帮我平反了冤屈。”白春荣说。在场工作人员连忙扶起白春荣并安抚其情绪。
待白春荣情绪平复后,审判长郭赟代表法院向其道歉:“经法院再审,你被改判无罪,鉴于你受到错判羁押,造成了精神损害,我现在谨代表佛山中院向你郑重道歉。”
“我真的很感谢现在的法院,现在的法官,帮我平反了冤屈。”白春荣说。在场工作人员连忙扶起白春荣并安抚其情绪。
待白春荣情绪平复后,审判长郭赟代表法院向其道歉:“经法院再审,你被改判无罪,鉴于你受到错判羁押,造成了精神损害,我现在谨代表佛山中院向你郑重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