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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黄金"并非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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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多年来,人们对秦汉时期的黄金货币议论纷纷。有的人怀疑西汉史籍中的"金"都是铜或至少部分是铜;有的认为东汉黄金货币的突然消失是我国古代经济史上一个难解之谜;有的认为西汉时期黄金货币的大量使用已达到"金本位时代",有的认为西汉的黄金"不是正式的货币"。


1楼2014-09-07 22:53回复
    秦汉时期的黄金货币,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将黄金正式宣布为法定货币;西汉时期黄金货币的大量使用;东汉时期黄金货币"突然消失"。一千多年来,人们对秦汉时期的黄金货币议论纷纷。有的人怀疑西汉史籍中的"金"都是铜或至少部分是铜;有的认为东汉黄金货币的突然消失是我国古代经济史上一个难解之谜;有的认为西汉时期黄金货币的大量使用已达到"金本位时代",有的认为西汉的黄金"不是正式的货币"。这些问题的讨论,进一步促进了秦汉经济史的研究,是十分有益的。但在讨论中,人们仅从黄金而论黄金,忽略了黄金与"下币"铜钱之间的关系。


    2楼2014-09-07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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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秦汉时期黄金货币特点:法定“上币”,每次出土量小。
      春秋战国时期,唯一以黄金作为流通货币的国家是楚国。在此之前,虽然有关于黄金作为交换的文献记载,但要把一定量的黄金铸成一定的形状,并印上一定的文字标记,则是从楚国开始的。楚地盛产黄金,因此所铸的"爰金"是我国最早的黄金货币。
      秦始皇统一六国,将黄金正式宣布为法定货币。"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于是黄金货币便在全国流通。建国以来,在陕西兴平念流寨出土秦代金饼1枚,含金量达99%,径5.1厘米,重量260克,底刻"寅"字;以后又在陕西临潼武家屯窖藏出土秦汉金饼8枚,其中原编号96的1枚重量253.5克,刻有"益两半"三字。很显然,这里的"益"与秦朝"黄金以溢为名"的溢相通。溢与两,都是秦朝的货币计量单位,陕西地区秦国金饼的出土,说明黄金货币不仅在楚国通行,而在其他地区也有黄金货币在流通。
      如果说,由于秦朝二世而亡,因而出土的黄金货币很少,那么到了汉代,黄金货币出土的数量与范围就相当可观。根据本世纪以来载诸报刊的考古出土资料进行初步统计,汉代的黄金货币出土的报导共有26处,遍及14个省市。具体地点是:陕西省:西安、咸阳、兴平、临潼。河南省:洛阳、荥阳、郑州、扶沟。河北省:满城、定县、邯郸。湖南省:长沙、湘乡。湖北省:宜昌。北京市:怀柔。广西省:合浦、贵县。广东省:德庆。山西省:太原。辽宁省:大连、新金。安徽省:寿县。江苏省:赣榆、铜山。浙江省:杭州。山东省:即墨。由上出土资料说明,汉代黄金货币流通范围已远远超出战国时期楚国的领域而遍及全国。
      汉代的黄金货币与楚国的"爰金"有所不同。楚国的爰金形状大致分为二种:一是饼状,如1982年在江苏盱眙南窑庄有25块金饼出土,四周上翘,中端微凹;另一种是版状。版有三式,即平面呈长方形、平面呈长方微弧、平面呈龟版状凹弧边四角形而边角上翘。版的正面打上若干方印或圆印,印内有地名文字。郢是楚国的国都,因此郢爰出土的数量最多。楚国的黄金,虽具有一定的形状,但仍处于称量货币的阶段。楚墓中经常有天平与法码出土,即是明证。汉代的黄金货币,由于统一王朝的建立,楚国的黄金货币特色也随之消失。
      西汉的黄金货币大多是饼块形状,大小不等。1968年河北满城一号汉墓出土金饼40块,呈不规则圆饼形,厚缘,中心内凹,背面粗糙。经鉴定,含金量为97%,每块大小、重量、厚度不等,共计719.4克,平均每块有17.99克;在满城二号坟墓出土的29块金饼中,含金量为95%,共计438.15克,平均每块只有15.11克,比满城一号墓出土的金饼每块少2.88克。值得令人注意的是,满城二号墓出土的不规则饼状,周缘留有切割的痕迹,有的经过锤打。很显然,这种饼块状的黄金货币,根据交易的需要,可以任意切割,仍处在比较原始的称量货币阶段。河北满城汉墓,系汉景帝之子中山靖王刘胜之墓,当为汉初的黄金货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汉初法令规定,黄金以斤为计算单位,但河北满城出土的黄金货币都在一两(15.62克)左右,这可能与汉初经济凋蔽,黄金货币流通量较小有关。


      3楼2014-09-07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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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汉代的黄金是政府规定的法定货币。
        秦始皇统一货币时明确规定:"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而黄金则为"上币"。汉承秦制,黄金货币使用的地域几乎遍及全国,此已为考古资料所证实。在考古出土的黄金货币中,我们可以发现底部印有""或""的刻记,如河南扶沟县、西安汉上林苑、江苏盱眙南窑庄、辽宁新金县等地出土的黄金货币,都有这种刻记发现。虽然这种刻记有圆印与方框之别,但其中的"上"字都是一致的。很显然,这个"上"字可能与汉代称黄金货币为"上币"有关。为什么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却有这一相同的刻记出现?我们认为,答案只有一个:这些"上币"由中央政府(或郡国)统一铸行,然后分散到全国各地去的。
        根据以上汉代黄金货币出土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初步得出如下一些结论:汉代的黄金货币是法定的"上币",流通地域较广,但每次出土量很少;黄金货币以饼块状为主,每块除"一两"型小金饼外,大致都在1斤(250克)左右;有些饼块状黄金货币底部刻有各种记号,有的刻有斤、两、铢的重量;黄金货币根据交易需要,可以任意剪凿,分散使用。从以上结论中可以看出,汉代的黄金货币仍处在比较原始的称量货币阶段。


        6楼2014-09-07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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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王莽规定的黄金一斤值万钱来计算,黄金一两值625钱,一铢值26钱。若以此法定比价来与汉代的文献资料或考古出土资料相验证,也有较大的出入。《九章算术》有算题记载,金一斤值钱"六千二百五十",只有王莽的黄金法定比价十两。居延汉简出土资料也有如下四条记载:
          出钱四千七百一十四,赋就人表是万岁里吴成三两半(505·19)
          凡五十八两,用钱七万九千七百一十四.(505·20)
          右八两,用钱万七百七十六(506011)
          出钱千三百廿七,赋就人会水宜禄里兰子房一两(506·27)
          陈直先生认为这是黄金与铜钱的互兑价格。如若这样,那么这四条资料,均为每两黄金值1347钱,与王莽法定比价每两黄金625钱相比,几乎高出一倍。
          综上所述,王莽所定的黄金一斤值万钱的法定比价,不能代替西汉一代黄金与铜钱的比价;而西汉黄金与铜钱的比价,随着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区以及其他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西汉的黄金与铜钱虽有一定的比价,但没有政府规定的长期固定不变的法定比价。
          西汉一代,为什么历朝政府没有规定黄金与铜钱的法定比价?这不是偶然的疏忽,究其原因,主要是黄金货币与铸币铜钱处于不同的货币发展阶段。西汉的黄金货币是以重量为计算单位,处于称量货币阶段,而西汉的铜钱是金属铸币,是以枚数为计算单位。两种计算单位的不同,也就决定了两者之间不可能规定出一个长期固定不变的法定比价。西汉的黄金,虽然以一斤左右为一饼,但每饼之间重量仍各不同。我们从考古出土的金饼底部刻有金饼的斤、两、铢等重量,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一种没有固定标准重量的黄金货币是无法与具有固定标准重量的铜钱铸币之间规定出一定的法定比价来的。黄金以货币的重量进行交换,铜钱以货币的数量进行交换,两者之间有着根本不同的区别。这当然不是说"黄金无价"。因为任何一种物品,只要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都可以产生一定的价格。其性质只是黄金作为物品与铜钱之间产生的价格,而不是黄金作为货币与另一种铜钱货币之间产生的法定比价。作为法定比价,一种货币与另一种货币的比价是不能随时变更,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而作为一种物品,其价格是随着不同的情况而可以随时改变的。西汉一代,黄金价格因时因地常有高下,充分说明黄金货币具有物品属性的一面。西汉黄金货币尚处于称量的物品货币阶段。它作为一种货币,对其他物品具有一定的价值尺度,但同时其本身又是一种物品。物品的价格是不能与两种货币之间的法定比价相混同的。


          8楼2014-09-07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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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长期以来,对于西汉黄金货币的评价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把西汉的黄金货币估计得很高,认为汉时通货"专用黄金",有的认为汉代以黄金为代表的"贵金属货币高居支配地位","是事实上的金本位时代";另一种意见认为西汉的黄金"不是正式的货币"。我们认为,这两种意见都有偏颇。
            作为称量货币的黄金,实际上仍处在物品货币的历史阶段,具有两重属性,即既是货币,又是物品。物品货币是中国货币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阶段。以称量来决定价值大小的黄金货币,起着与其他商品交换的媒介物作用。考古出土中有黄金货币切割的痕迹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不过由于与金铸币的铜钱同时并行,其价值尺度不明确而流通不便,但不能因此而否定黄金"不是正式的货币"。同样,处于物品货币阶段的黄金,不可能"是事实上的金本位时代"。金属称量货币实际上仍然是一种自然的金属铸块,还没有完全摆脱原始的物品货币的形态。西汉黄金的大宗赏赐或赠与,虽也可作为货币的大量赐赠,但由于不存在双方交换的行为,因而宁可作为贵重物品的赏赐或赠与则更为合理。忽视西汉黄金货币具有物品属性的作用,必然会作出不恰当的估计。
            西汉的黄金所具有的货币与物品的两重属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新莽政权垮台以后,群雄割据,货币经济遭到了极大的破坏,有的地方甚至用布帛粟米进行物物交换。在这种情况下,黄金的货币属性逐渐失去作用,而物品的属性占居主导地位。
            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当刘秀恢复五铢钱时,并没有明文规定恢复作为"上币"的黄金货币。据《后汉书·马援传》注引《东观记》记载,当时马援建议恢复五铢钱,事下三府,遭到三府的反对,"凡十三难,援一一解之"。恢复五铢钱尚且如此困难,要恢复黄金货币更谈何容易。
            东汉以降,史籍中使用黄金的记载的明显减少,成为众多史家试图解开的一个谜团。其中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即"佛教耗金说" 。他们认为,由于佛教的传入,大量黄金用于塑佛金身、书写金经,致使汉金消失。如果此说能够成立,也就客观上反映了黄金作为货币功能的衰退与消失;因为黄金如果作为货币,由于流通的大量需要,是不可能去用作塑佛金身、书写金书的。
            东汉黄金货币作用的衰退,因而引起史籍记载的减少,但这不是汉金的消失。黄金逐渐退出货币的流通领域,成为人们宝藏的对象。黄金作为称量货币,曾经在西汉的货币制度中起过重要的作用,也曾为人们制造出种种奇特的假象。但它不能与铜钱一样,经受战争灾乱的考验,不得不在相当长的时期中失去货币的资格。


            10楼2014-09-07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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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4-09-08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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