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体系的不健全,借贷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会严重危害我国经济、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近期P2P平台涉嫌欺诈、倒闭的事件频发,征信体系不完善是重要原因之一。
尽管美国的征信体系也并不完美,但它成功的经验,依然可以给中国的征信体系提供参考借鉴。
美国信用体系的健全,是因为有巨大的信用产品的需求市场–企业、信用卡发行机构、商家等,而这些机构同时又是投资信用主体,这种关系形成了一个”信用-投资模式与个人消费信用形成的信用-消费”的独特模式,也成为美国投资于消费比例的市场化调节机制。这正是美国征信体系健全、强大的基础,即培养出信用交易主体。
在中国,要培养信用交易主体,需要政府作为主推动者,并制定相应的法律。一方面,中国的国情不同于美国,人们在消费意识、金融意识和风险意识以及法律意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政府在征信体系的建立中,应充当推动者的角色,引导相关机构提供较为全面的个人数据,同时将个人信用纳入相关机构的审核中,形成一个闭环。
其次,相关法律的健全,为征信数据的开放和对提供不真实数据者的惩罚做准备,同时制定数据保密的法律法规,在强制性公开大部分数据源的同时,确保保密范围以及征信数据的经营方式。
另一个快速建立起征信体系的方法,是开放征信市场,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征信评信业,聘请国际评信机构、资信专家给予帮助,快速建立起自己的征信体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