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铭在毒玫瑰的领地上一共呆了三天时间,在这三天当中采集作坊已经是顺利建成,因为是附属建筑的原因,所以采集作坊建成后看起来就好像一个巨大的凉棚一般,略微显得有些简陋,唯一还算看得过去的地方就是在作坊的上空悬浮的那块黑色水晶了。
之前就说过,正是因为有这块水晶存在,罗铭的魔民才能在其领地外进行开采,而根据属性罗铭也得知,现在这块水晶的覆盖范围是一百米,也就是说魔民们只能在其覆盖的一百米范围内进行开采,这一点到没什么,因为罗铭带来的魔民本就不多,哪怕是将毒玫瑰的魔民算上也是一样,所以百十来米的开采范围到算是够了,唯一的难点就是运送问题,看这个样子,罗铭是不能让魔民们将原料运送回自己的领地了,只能派部队来送。
但还好,这些都是无伤大雅小事,采集作坊的搭建完成和开采的顺利对于罗铭来说才最为关键。
而在这三天当中,罗铭也已经和毒玫瑰商定并签署了一份契约。
既然是在毒玫瑰的领地上进行开采,那么必要的利益还是要分配并且协商好的,毕竟利益这种事情最容易生事端,这一点身为恶魔的罗铭和毒玫瑰都清楚,所以在不想彼此关系因此而被破坏的前提下两人在这方面做的想的都很详细。
罗铭和毒玫瑰为此签订了一份新的契约,契约主要对罗铭占用毒玫瑰领地开采虽应该支付的酬劳,和雇佣其领地上的魔民为自己劳动等事宜做出了商定。
按照契约的规定,毒玫瑰允许罗铭进入自己的领地领地进行原料开采,但罗铭由其领地内开采的原料制造而来的成品的十分之一,将支付给毒玫瑰作为开采费用,如果在其领地开采出了高级原料,那么此比例还要增加,由这些高级原料制造而来的高级材料的五分之一将归毒玫瑰所有;而相应的,罗铭在毒玫瑰领地内如果发现了能够出产高级原料的矿脉,那么罗铭将拥有这条矿脉的所有权,但此条款不与支付条款产生冲突。
就魔民雇佣方面,罗铭会以每人每二十四小时10个灰色灵魂为代价雇佣毒玫瑰领地内的魔民为自己进行开采,雇佣数量由罗铭决定,毒玫瑰无权拒绝。
除此之外,两人还对其他事宜进行了一番商定,比如说此毒玫瑰有权保护采集作坊的安全,一旦采集作坊遭受到破坏,那么她将全权负责罗铭的损失;再比如契约的期限截止期限为毒玫瑰升级为恶魔领主,到时候她将有权利终止此契约,也就是说可以让罗铭离开自己的领地,但如果在此期间发现了高级原料矿脉,那么就算罗铭离开了,所有权也归罗铭,而如果到时候毒玫瑰还打算这样下去或者提出新的条件则可以继续和罗铭再签订一份契约。
之前就说过,正是因为有这块水晶存在,罗铭的魔民才能在其领地外进行开采,而根据属性罗铭也得知,现在这块水晶的覆盖范围是一百米,也就是说魔民们只能在其覆盖的一百米范围内进行开采,这一点到没什么,因为罗铭带来的魔民本就不多,哪怕是将毒玫瑰的魔民算上也是一样,所以百十来米的开采范围到算是够了,唯一的难点就是运送问题,看这个样子,罗铭是不能让魔民们将原料运送回自己的领地了,只能派部队来送。
但还好,这些都是无伤大雅小事,采集作坊的搭建完成和开采的顺利对于罗铭来说才最为关键。
而在这三天当中,罗铭也已经和毒玫瑰商定并签署了一份契约。
既然是在毒玫瑰的领地上进行开采,那么必要的利益还是要分配并且协商好的,毕竟利益这种事情最容易生事端,这一点身为恶魔的罗铭和毒玫瑰都清楚,所以在不想彼此关系因此而被破坏的前提下两人在这方面做的想的都很详细。
罗铭和毒玫瑰为此签订了一份新的契约,契约主要对罗铭占用毒玫瑰领地开采虽应该支付的酬劳,和雇佣其领地上的魔民为自己劳动等事宜做出了商定。
按照契约的规定,毒玫瑰允许罗铭进入自己的领地领地进行原料开采,但罗铭由其领地内开采的原料制造而来的成品的十分之一,将支付给毒玫瑰作为开采费用,如果在其领地开采出了高级原料,那么此比例还要增加,由这些高级原料制造而来的高级材料的五分之一将归毒玫瑰所有;而相应的,罗铭在毒玫瑰领地内如果发现了能够出产高级原料的矿脉,那么罗铭将拥有这条矿脉的所有权,但此条款不与支付条款产生冲突。
就魔民雇佣方面,罗铭会以每人每二十四小时10个灰色灵魂为代价雇佣毒玫瑰领地内的魔民为自己进行开采,雇佣数量由罗铭决定,毒玫瑰无权拒绝。
除此之外,两人还对其他事宜进行了一番商定,比如说此毒玫瑰有权保护采集作坊的安全,一旦采集作坊遭受到破坏,那么她将全权负责罗铭的损失;再比如契约的期限截止期限为毒玫瑰升级为恶魔领主,到时候她将有权利终止此契约,也就是说可以让罗铭离开自己的领地,但如果在此期间发现了高级原料矿脉,那么就算罗铭离开了,所有权也归罗铭,而如果到时候毒玫瑰还打算这样下去或者提出新的条件则可以继续和罗铭再签订一份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