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光”并不“阳光”---- 方正县金阳光商场是一条大型的地下商业街,开业最初的优惠政策使这条地下商业街给方正县人民带来了效益,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近几年,特别是方正县金阳光商场管理层轮换以来,该商场不再以服务业户,共创双赢,繁荣地方经济做为企业经营理念和宗旨,而是每一年都挖空心思巧立名目层出不断的向近千户业户收取各种费用,例如更名费,物业费,管理费,卫生费等,业户交纳完那么多钱以后,却并没有看到商场企业在管理,在服务,态度冷漠的令人心寒。方正县金阳光地下商场多年以来就存在透水问题,每一年雨季来临地下商场几乎每户都会墙面渗水,漏水,导致货物潮湿、发霉,给业户造成了不少损失,找商场协商,一句概不负责,愿那里告去那里告,便将你打发完毕。北方的冬天零下二十几度,每一年我们近千业户交纳取暖费后却依旧冷的直打哆嗦,能够问一句吗,那些我们交的近百万元的取暖费你们都用哪里去了??按照租赁合同期满是每一年的十一月份,但是金阳光商场却都是在每一年的八月初就要求将租赁费、物业费、管理费等等费用全部交齐,总计近千万元的现金放到了金阳光商场的手中,八月到十一月近四个月时间,就算存入银行,那么利息会是多少,我们却并没有估算过。 收费依据不公开,收费项目逐年多,收费数额每年涨,变着法掏空业户腰包目前成了方正县这家商场的经营理念和宗旨,试问一句,这样下去,你们这个企业会不会被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鄙弃和淘汰,更何谈企业的发展与壮大。 方正县金阳光商场的管理人员更是挖空心思,变着法将公用厕所、卫生间、墙面等等都改造予以租赁,甚至将装有消防安全设施的房子、墙面都出租了出去,该商场自成立以来就没有经过消防验收,没有搞过消防演练和任何有关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他们更是没有吸取方正县人民商场2013年重大失火一案的教训,他们为了追求金钱利润的最大化,却不顾广大近千户承包业户和方正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巧立名目涨价收费,今年更是将物业费上涨到了5100元,租赁费上涨到了40000元,管理费、取暖费等等更是高的离谱,电费又上涨到了1.2元,做为众多业户,我们白天看不到阳光,起早半夜进货,每天在这里辛苦赚点钱,到最后却都交给商场。 今天,我们想歇业关门,方正县金阳光地下商场杨经理冷漠的说:“关就关,关我啥事”!这就是一家为近千业户提供服务的企业吗?这就是我们一直用血汗钱养起来的上帝吗? 以上属实,绝无虚言,也请各有关部门予以调查核实,都请大家帮忙转起来,在此代表所有业户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