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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宁现在是几步道君,难道至尊神宠没看出来。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猪脚好屌,好虚荣写法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4-09-18 22:48回复
    眼睛!!!!!!!


    IP属地:北京2楼2014-09-18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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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睛!!!!!!!


      IP属地:江苏3楼2014-09-18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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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境界,要看散发的气息,估计只有真正至尊来了,才行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9-18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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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办法 装得一手好逼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9-18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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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步道君,比九尘低一级。


            IP属地:河北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4-09-19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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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槽,经楼主这么一说才猛染记起猪脚才三步


              IP属地:捷克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4-09-20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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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的自己不满意……晚上再发出来吧……嗯……(未完待续『本文字由破晓更新组 @ch8296929 (典典汉纸)提供』。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起点首发◢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com阅读。)


                11楼2014-09-2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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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宁看着弃⽕帝君。 弃⽕帝君轻抚着六柄北虹剑,感慨道:“当初 ,我给你这六把本命神兵时,根本没指望 你能把它们成长多少……毕竟,你当时只是 个世界境。” 他深深凝视着纪宁,发现⾃⼰真是看不透 他了。 弃⽕帝君摇了摇头,“没想到,你竟然能把 它们提升到了这个地步,甚⾄已经有了宇 宙之宝的九成威能!……离宇宙之宝,只差 那⼀线!” 纪宁依旧不⾔语,只是静静地等弃⽕帝君 说完。 “厉害!厉害呀!”弃⽕啧啧赞叹,“要是能 再提升,那岂不是六柄宇宙之宝?⽽且还 是最完美的……本命宇宙之宝!!” 纪宁沉默。这些,他都知道。 “不过……”弃⽕话锋⼀转,“想要突破这最后 ⼀线,难,太难了! ……你的剑,融会了你的五条最强之道,所 以需要⽤五种本元神焰炼制⼀亿年,才能 成为宇宙之宝。” 弃⽕帝君看向纪宁,却发现他的神情没有 什么变化。 弃⽕帝君忍不住说道,“这五种神焰,分别 是⽔晶焰,混元焰,风落焰,天星焰和西 斯焰。……除了第⼀种我有,剩下四种都极 为罕见难得,连神庭之主都不会有!!…… 你明⽩吗?” 纪宁冷冷地看着弃⽕帝君,缓缓开⼝道,“ 后四种,我都有。……只差第⼀种了。” 弃⽕帝君⼀下呆住了。 怎么可能!? 那四种神焰……他怎么会有!? 弃⽕帝君抬起头,忍不住问道, “你来我这⼉,就是为了⽔晶焰?” 纪宁点点头,说道:“不错,我就是来⽔经验 的。”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4-09-2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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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贴吧,发个贴赚点经验也不容易。既然我看到了,就回够十五字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09-2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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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heartwillgo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4-09-2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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