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一下吧,希望大侠帮忙指点!!'
上月八月3日下午七点半左右,本人下班由西向东驾驶吉利熊猫行驶在正常机动车道内,时速三十,对方是由东向西与我对向行驶,并横穿马路蹭到我车左侧反光镜和门后倒下,我车上仅有一道二十厘米灰色印迹,当时对方无大碍,但我还是拨打了110和120,救护车很快就到了,将对方拉走,之后家人处理医院的事,我被交警带走录口供,到医院后他家人交五千医药费,医生拍片说脑部有淤血,需尽快手术,我家人又交五千,做完后第二天医生拍片说没开刀的那面又有瘀血了,需要打孔抽瘀血,对方要求转院,我们又拿了一万,转院后又做了一次手术,反正我们一共是拿了三万,我们想等交警队事故认定书出来以后经法院,所以不想私自垫钱了。
二十多天后事故认定书出来,我看到就傻眼了,我占主要责任!认定书上说对方和我都是由西向东行驶,但她明明是和我对向行驶并横穿马路!说我车制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未安全驾驶,一般大家都知道车祸后车辆上检测线十有八九都是不合格的,多少都得给你挑出点毛病,全部都是按新车标准来说的,但是,什么是安全驾驶?我有驾驶证,行驶证,保险,无酒驾,无超速,买车三年来按时审车,且年年过关,为什么到交警队验我就制动不合格了???现对方虽暂未起诉,但也快了,已经诉前保全我的车子了,又打听到我们家有两套房,想让我们变卖一套!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我们现在住的婚房是结婚前丈夫父母买的,房产证上也是父母的名字,家里的房子父母住着,房产证上也是父母的名字,我们户口也是分着的,他现在二十八了 已经是成年人了 如果最后真的法院判我重责,会强制执行我父母的房产吗!!!注:开车的是我丈夫。如果没钱赔法院会有刑事责任吗,多长时间? 求各位大侠帮忙!!!先发这些,下面我还继续写!!!
上月八月3日下午七点半左右,本人下班由西向东驾驶吉利熊猫行驶在正常机动车道内,时速三十,对方是由东向西与我对向行驶,并横穿马路蹭到我车左侧反光镜和门后倒下,我车上仅有一道二十厘米灰色印迹,当时对方无大碍,但我还是拨打了110和120,救护车很快就到了,将对方拉走,之后家人处理医院的事,我被交警带走录口供,到医院后他家人交五千医药费,医生拍片说脑部有淤血,需尽快手术,我家人又交五千,做完后第二天医生拍片说没开刀的那面又有瘀血了,需要打孔抽瘀血,对方要求转院,我们又拿了一万,转院后又做了一次手术,反正我们一共是拿了三万,我们想等交警队事故认定书出来以后经法院,所以不想私自垫钱了。
二十多天后事故认定书出来,我看到就傻眼了,我占主要责任!认定书上说对方和我都是由西向东行驶,但她明明是和我对向行驶并横穿马路!说我车制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未安全驾驶,一般大家都知道车祸后车辆上检测线十有八九都是不合格的,多少都得给你挑出点毛病,全部都是按新车标准来说的,但是,什么是安全驾驶?我有驾驶证,行驶证,保险,无酒驾,无超速,买车三年来按时审车,且年年过关,为什么到交警队验我就制动不合格了???现对方虽暂未起诉,但也快了,已经诉前保全我的车子了,又打听到我们家有两套房,想让我们变卖一套!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我们现在住的婚房是结婚前丈夫父母买的,房产证上也是父母的名字,家里的房子父母住着,房产证上也是父母的名字,我们户口也是分着的,他现在二十八了 已经是成年人了 如果最后真的法院判我重责,会强制执行我父母的房产吗!!!注:开车的是我丈夫。如果没钱赔法院会有刑事责任吗,多长时间? 求各位大侠帮忙!!!先发这些,下面我还继续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