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荣和山水绿城的业主,在该小区1期8栋B座购买了一套住宅用房,现已入住近两年时间。新房刚装修完毕的时候,所有事情都很顺利,但是不久问题就出现了,在我们家其中一个房间内榻榻米木板开始出现腐化,踩到一下马上就凹陷进去了,以为是装修材料的问题,后经装修人员看过后对我们说是有地方渗水了,当时正值雨季,从外墙渗入的雨水几乎把室内的木板都泡烂了。后来找到小区物业,派人过来看后说是外墙忘了涂防水材料导致雨水渗漏,我便问小区物业人员为什么你们会把这个事情给忘记了,结果他反回了一句:“谁让你验房的时候怎么不看清楚。”说得就像忘涂防水材料是我们业主的过失一样。后来经了解,不单我一户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同一单元的好几名业主家中也出现了雨水渗漏的现象。之后我们业主方到物业投诉,得到的回答是:“这我们管不了,去找开发商。”如此推卸责任,那当我们这些业主找了开发商,开发商又会让我们去找哪个部门呢?更加可气的是,谈到赔偿问题时,物业老是给出一些霸王条款,霸王合同,用我家的例子来说吧,物业同意对我的房屋的经济损失进行一次性赔偿,也就是说赔偿我房屋内材料损失的费用,对渗水处进行修补,但是过后如果再出现类似情况,概不负责,如果不同意那赔偿就不生效。到后来物业那边反映说可以用物业费作为抵消对业主进行相应的赔偿,但是结果又说无法操作,需要等待。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物业方面仍然没有给予明确答复,不知还要拖到何时?望责任方能尽快落实解决赔偿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