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蒲城县累计接到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群众举报线索47条,查实35条,兑现举报奖金4万余元。通过群众举报线索,依法行政拘留15人。
2013年11月1日,蒲城县政府颁布了《蒲城县烟花爆竹非法违法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对举报从事烟花爆竹违法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及合法企业的违规违法生产行为的,经核实后给予举报者1000—2000元奖励。”该县公安局、安监局、花炮局坚持做到有报必查、核实必兑、及时回复、有始有终的原则,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非法生产等行为,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办法自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效果,特别是今年以来,通过一系列案件的依法查处,使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无机可乘,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2013年11月1日,蒲城县政府颁布了《蒲城县烟花爆竹非法违法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对举报从事烟花爆竹违法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及合法企业的违规违法生产行为的,经核实后给予举报者1000—2000元奖励。”该县公安局、安监局、花炮局坚持做到有报必查、核实必兑、及时回复、有始有终的原则,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非法生产等行为,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办法自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效果,特别是今年以来,通过一系列案件的依法查处,使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无机可乘,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