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金乡“绿源集团开塘”杯全国钓鱼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济宁市金乡县绿源集团名将竞钓基地
二、承办单位:济宁市金乡县绿源集团
三、媒体支持:湖南电视台《快乐垂钓》、《钓具博览》、《金乡电视台》、《搏鱼天下》
四、比赛时间:2014年10月5日。
五、比赛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105国道马集镇北3公里路东绿源生态园
六、参赛资格:
1、全国钓鱼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七、参赛人数:限160人,额满为止。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4日下午16:30点
2、报名办法:参赛运动员可用电话、短信报名,以网上报名汇款+名单为准,不接受现场报名,不预留名额。
联系人:仝伟锋 15588722666 15562288000
汇款账号 :农业银行:6228 4813 3198 9996 713 开户行: 山东济宁分行金乡县支行 户名: 仝伟锋
3、参赛费用:参赛费200元/人 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承办单位提供竞赛日午餐及饮用水)。
4、报到:2014年10月4日9:30---16:30在济宁市金乡县绿源集团名将竞钓基地报到处报到,汇款人员请带好汇款小票或者转账记录照片,过时不候。
5、钓场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105国道马集镇北3公里路东绿源生态园
八、竞赛项目:
3.6米竿对象鱼尾数赛(2场)
4.5米竿混养重量赛(2场)
鱼情介绍:3.6米竿 钓鲫鱼 2场 70分钟/场(有效鱼鲫鱼按尾数计算成绩)鱼情:30克-50克约9万尾。
4.5米竿 钓混合鱼 2场 70分钟/场(有效鱼除鲢、鳙之外有鳞鱼为有效鱼)鱼情:300-500克鲫鱼约2000斤;500克-1500克鲤鱼约10000斤。
注明:本钓场为高密度竞技池。
注意事项:本钓场严禁使用 米饭、麻团、果冻、拉拉糊、刮饵、虫饵、毒饵,一但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录取总成绩前30名:
第一名 10000元 奖杯+证书
第二名 4000元 奖杯 +证书
第三名 2000元 奖杯+证书
第四名 1000元 证书
第五名—第八名 500元 +证书
第九名—第十名 400元 +证书
第十一名—第十五名 300元+证书
第十六名—第三十名 200元+证书
比赛规则:
1、比赛日当天早7点到达比赛场地登记报名,然后领取参赛证,运动员到达赛场开始检录,凭参赛证按统一安排顺序抽签确定钓位,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佩带主办方纪念品里配发的防晒服及太平洋专业钓鱼帽。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8点比赛开始。比赛开始后,迟到者一律按弃权处理。
2、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违犯此条者加罚3分。
3、比赛中,不得使用有毒饵、虫饵,不得在比赛过程中交换饵料,不得铅坠上挂抛饵料打窝,否则视违规行为,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违犯者加罚3分。
4、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否则视违规行为,违犯此条者加罚3分,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未计量前,不准提动鱼护,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围观者视违规行为。
5、比赛中禁止喧哗,不得乱丢脏物,在钓位上不得使用手机,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6、钓鲫鱼比赛限用3.6 米手竿一支,钓混养鱼限用 4.5 米手竿一支。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正负0.3米,鱼漂长度不能超过0.5米,鱼钩1至2只,规格不限,但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比赛中每场比赛开始前或者结束后裁判员可随时检验参赛选手的钓竿及线组是否符合规定,违犯者取消比赛成绩。
7、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
8、必须立漂垂钓,从主线至漂尖长度小于50cm(含)。
9、每场比赛分别以尾数或重量计分。
10、死鱼一律不计成绩,故意伤害鱼体者视违规行为。
11、将鱼溜入相临钓位钓点视违规行为。
12、比赛期间禁止换人,违犯此条者取消比赛成绩。
13、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运动员违规或对他人比赛造成轻微影响者,第一次罚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罚5分,第三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者,取消本届比赛资格。
14、成绩计算方法
A、分别以本人四场比赛分数相加计算成绩,分数相同则以(副本分)每场最好成绩计算。如再相同以比赛总尾数、总重量计算成绩。
B、每场计分方法:以尾数或总重量最多者为1分 、次之2分以此类推,个人总成绩相同以(副本分)最好成绩计算,如(副本分)相同则以总尾数或总重量计算成绩。
15、对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要求:
A、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及比赛规则并接受相关培训,根据规则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廉公裁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B、使用比赛成绩单记录成绩时,应有参赛运动员、记录裁判员、裁判员在场唱数、唱计,字迹要清楚需运动员签字方可生效,出现疑问当场核实,过后不予更改。
C、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动、发令和裁判工作、并向组委会提交总成绩册。
16、仲裁委员会职责:
A、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复审竞赛规则执行中发生的纠纷,以保证比赛公平、公正。
B、参赛运动员如对总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提出申诉。
十三、注意事项:
1、要服从组委会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2、公平竞争,不得通过其他不正当方式赢得比赛。
3、比赛风雨无阻,请带雨具、保暖衣物,以及应急药品;
4、渔具、饵料均自备,请参赛者按时参赛;
5、禁止使用虫饵、活饵、有毒害钓饵。
6、禁止向池内扔烟头、脏东西、吐痰、泼水,禁止将废弃钓饵、废弃饵袋等丢弃岸边。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济宁市金乡县绿源集团名将竞钓基地
二、承办单位:济宁市金乡县绿源集团
三、媒体支持:湖南电视台《快乐垂钓》、《钓具博览》、《金乡电视台》、《搏鱼天下》
四、比赛时间:2014年10月5日。
五、比赛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105国道马集镇北3公里路东绿源生态园
六、参赛资格:
1、全国钓鱼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七、参赛人数:限160人,额满为止。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4日下午16:30点
2、报名办法:参赛运动员可用电话、短信报名,以网上报名汇款+名单为准,不接受现场报名,不预留名额。
联系人:仝伟锋 15588722666 15562288000
汇款账号 :农业银行:6228 4813 3198 9996 713 开户行: 山东济宁分行金乡县支行 户名: 仝伟锋
3、参赛费用:参赛费200元/人 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承办单位提供竞赛日午餐及饮用水)。
4、报到:2014年10月4日9:30---16:30在济宁市金乡县绿源集团名将竞钓基地报到处报到,汇款人员请带好汇款小票或者转账记录照片,过时不候。
5、钓场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105国道马集镇北3公里路东绿源生态园
八、竞赛项目:
3.6米竿对象鱼尾数赛(2场)
4.5米竿混养重量赛(2场)
鱼情介绍:3.6米竿 钓鲫鱼 2场 70分钟/场(有效鱼鲫鱼按尾数计算成绩)鱼情:30克-50克约9万尾。
4.5米竿 钓混合鱼 2场 70分钟/场(有效鱼除鲢、鳙之外有鳞鱼为有效鱼)鱼情:300-500克鲫鱼约2000斤;500克-1500克鲤鱼约10000斤。
注明:本钓场为高密度竞技池。
注意事项:本钓场严禁使用 米饭、麻团、果冻、拉拉糊、刮饵、虫饵、毒饵,一但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录取总成绩前30名:
第一名 10000元 奖杯+证书
第二名 4000元 奖杯 +证书
第三名 2000元 奖杯+证书
第四名 1000元 证书
第五名—第八名 500元 +证书
第九名—第十名 400元 +证书
第十一名—第十五名 300元+证书
第十六名—第三十名 200元+证书
比赛规则:
1、比赛日当天早7点到达比赛场地登记报名,然后领取参赛证,运动员到达赛场开始检录,凭参赛证按统一安排顺序抽签确定钓位,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佩带主办方纪念品里配发的防晒服及太平洋专业钓鱼帽。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8点比赛开始。比赛开始后,迟到者一律按弃权处理。
2、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违犯此条者加罚3分。
3、比赛中,不得使用有毒饵、虫饵,不得在比赛过程中交换饵料,不得铅坠上挂抛饵料打窝,否则视违规行为,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违犯者加罚3分。
4、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否则视违规行为,违犯此条者加罚3分,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未计量前,不准提动鱼护,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围观者视违规行为。
5、比赛中禁止喧哗,不得乱丢脏物,在钓位上不得使用手机,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6、钓鲫鱼比赛限用3.6 米手竿一支,钓混养鱼限用 4.5 米手竿一支。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正负0.3米,鱼漂长度不能超过0.5米,鱼钩1至2只,规格不限,但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比赛中每场比赛开始前或者结束后裁判员可随时检验参赛选手的钓竿及线组是否符合规定,违犯者取消比赛成绩。
7、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
8、必须立漂垂钓,从主线至漂尖长度小于50cm(含)。
9、每场比赛分别以尾数或重量计分。
10、死鱼一律不计成绩,故意伤害鱼体者视违规行为。
11、将鱼溜入相临钓位钓点视违规行为。
12、比赛期间禁止换人,违犯此条者取消比赛成绩。
13、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运动员违规或对他人比赛造成轻微影响者,第一次罚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罚5分,第三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者,取消本届比赛资格。
14、成绩计算方法
A、分别以本人四场比赛分数相加计算成绩,分数相同则以(副本分)每场最好成绩计算。如再相同以比赛总尾数、总重量计算成绩。
B、每场计分方法:以尾数或总重量最多者为1分 、次之2分以此类推,个人总成绩相同以(副本分)最好成绩计算,如(副本分)相同则以总尾数或总重量计算成绩。
15、对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要求:
A、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及比赛规则并接受相关培训,根据规则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廉公裁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B、使用比赛成绩单记录成绩时,应有参赛运动员、记录裁判员、裁判员在场唱数、唱计,字迹要清楚需运动员签字方可生效,出现疑问当场核实,过后不予更改。
C、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动、发令和裁判工作、并向组委会提交总成绩册。
16、仲裁委员会职责:
A、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复审竞赛规则执行中发生的纠纷,以保证比赛公平、公正。
B、参赛运动员如对总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提出申诉。
十三、注意事项:
1、要服从组委会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2、公平竞争,不得通过其他不正当方式赢得比赛。
3、比赛风雨无阻,请带雨具、保暖衣物,以及应急药品;
4、渔具、饵料均自备,请参赛者按时参赛;
5、禁止使用虫饵、活饵、有毒害钓饵。
6、禁止向池内扔烟头、脏东西、吐痰、泼水,禁止将废弃钓饵、废弃饵袋等丢弃岸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