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小区都有“出租”、“卖楼”的广告。只要伸手够得到的,贴得到处都是。
这几乎成了中国式小区见怪不怪的典型特色,颇有“文革”大字报的遗风。
这些“牛皮癣”实在影响城市形象,更折射出市民的素质、市政管理的水平。
“爱我桦南”光有口号不够,还要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引导“从我做起”才行。
比如,自从安放了“祭祀鼎”后,大街小巷焚钱化纸的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所以,我在想:我们可不可以以此类推,在各小区设置广告、公告墙呢?
这个吧,可以请县内广告公司承揽制作,也可以请县内各物业公司管理。
都说欧美日韩等资本主义国家的城市多么干净规范民众如何文明讲公德。
其实,他们只不过是在这些细枝末节上做得比我们更到位、更细致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