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几个负责礼仪的官员在讨论丧葬礼仪的问题,有人提到三年之丧的问题,显然这个问题不太好解决。一部分人说三年之丧过时了,应该废除。另一部分人立即反驳,指出三年之丧的意义所在,绝对不能废弃。其中一个仔细思考之后,说道,古时候按照礼仪,孝子需要守灵三年,这在现在很难做到,但这是古时候的礼仪,不同时代的具体礼仪都是在改变的,但礼仪的精神却是一贯的。因此,我觉得三年之丧依然应该保留,但守丧的具体方式,可以根据现在时代的特点,具体的权衡。先人创造出这套礼数,是让我们慎终追远,珍惜亲情,而不是让我们刻舟求剑,死板的遵守那些具体形式的。大家说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