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供热计量后,用户应在每年11月31日前按供热建筑面积×现行面积热价(25元/㎡)的标准将采暖费一次性全额预付给供热单位。供热单位应在供热季结束后,于5月15日前将用户本采暖季热量表读数及所用热量通知用户。供、用热双方应于6月1日起按两部制热价结算采暖费,实行多退少补。所谓两部制计费办法,即容量热费和计量热费。也就是,用户热费=容量热费(固定热费)+计量热费(可变热费)。其中容量热费=12.5元/㎡×供热建筑面积;计量热费=0.01136元/kwh×当年度采暖期消耗热量。由于房屋建筑结构和位置不同,有些房屋热散失比较严重,费用可能会出现比原先按面积缴纳的采暖费高的情况。
我大概算了一下,130平米的想要保持去年的温度,要多花去600左右。大家可以多找人问问,上网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