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物价局下发了该市今冬供热价格收费标准,居民住宅、办公生产用房供热价格均有上调,平均每平方米上调3元左右。其具体价格为:居民住宅每平方米由15.00元调整为18.00元(按90%计价为20.00元)。办公用房每平方米由21.00元调整为23.40元(按90%计价为26.00元);生产经营及其他用房每平方米由23.00元调整为25.20元(按90%计价为28.00元)。以上价格,均按建筑面积计算。供热单位已经供热,对暂不用热的空闲房屋收取基本热价,基本热价按总热价的30%收取。按照国家规定,供热室内温度要达到18℃±2℃,对达不到规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适当减免热费。此次供热价格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了适当照顾,热费收取仍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50元执行,与往年价格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