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也。秦始皇帝刻石徙之。”同书卷8《越绝外传》亦记秦始皇三十七年“徙大越民事”。越摇王应是汉初所封越东海王摇,《史记》卷114说,他是越王勾践后裔。吴地摇城原是春秋时吴王子的居地,至汉代乃为越摇王所居【14】,那里有着大片肥饶的水稻田。战国、秦汉之际,越人已聚居于今闽、粤和浙江等地,把皖、浙诸地的越民说成是秦始皇时刻石所徙,似不确切。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南游,至钱塘、会稽,刻石颂德,还过吴,并北上。始皇帝还有过另外几次出游与刻石活动,均未记录徙越民事。汉武帝时,太尉田蚣说:“越人相攻击固其常,又数反覆……自秦时弃弗属。”武帝令严助领兵出海,在东瓯的越人乃请求内徙,“悉举众来,处江淮之间”,“诏军吏皆将其民徙处江淮间,吴越地遂空”【15】。其时,越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水行而山处”,“以渔猎山伐为业”,远比华夏人落后,他们进入江淮间居住,生产方面白难以短时期内创造突出的成果。
秦和西汉时的会稽郡,至东汉顺帝时,析置吴郡。往日,会稽郡治吴。此后,吴郡治吴,会稽郡治所南移山阴【16】,显示自秦至东汉,江南地区的开发是在逐步向南推移。
上古至秦,史书缺乏历代的户口记载,秦代会稽郡自然也不例外。《汉书·地理志》记汉平帝时,全国有郡国103,有1587县,共有民户1223万,共有人V15959万,说是“汉极盛矣”。《汉书·食货志》说,汉哀帝时,“百姓訾富虽不及文景,然天F户口最盛矣”。西汉会稽郡共有26县,22.3万户,103.2万人。县均人口在全国排在第40位,应该说尚处于较前列的地位。《续汉书·郡国志》记东汉顺帝时,会稽郡14县,12.3万户,48.1万人;吴郡为13城(县),16.4万户,70万人。吴郡虽比会稽少一县,户口却比会稽郡为多。揭示苏南浙东北的发展远比浙闽丘陵地区先进。很显然,吴郡的经济发展是居于会稽郡之前的。
由于历代史籍普遍不记诸县户口,也不载郡县面积。梁方仲撰《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对两汉户El按郡县作了均平计算,还估算了诸郡县的面积和人15密度。按该书甲表3,西汉会稽郡26县,县平均8578产,户均4.63人(16页)、甲表4,西汉会稽郡(闽中除外)为8.4万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平均12.3人(19页)。东汉情况,按甲表7,会稽郡14县,县均8792户。户均3.9人,吴郡13县,县均12628户,户均4.27人(24页)。再据甲表8,会稽郡面积6.8万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平均7人,吴郡面积3.9万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平均18人(26页)。突出说明自西汉后期以至东汉顺帝时百余年间,吴越平原户口显著增多,太湖区域吴郡的发展尤为突出,汉代会稽郡包括今浙江乃至福建地区在内。除宁绍平原地域外,广大闽浙丘陵设置县邑很少,地广人稀,生产很落后,既不能与吴郡诸县地媲美,也难以与本郡东北宁绍平原诸县比肩。
说到江南地广人稀是汉代实施火耕水耨的重要前提与条件,其依据可能是《史记·货殖列传》所云:“楚越之地,地广人稀。”但就西汉会稽郡县产15而言,如上所述,它是比同期司隶所属七郡以及黄淮海平原若干郡县的产15要少。但比梁国、巨鹿、常山、广平、信都、上谷、渔阳、山阳、泰山、琅邪、泅水、千乘、北海、东莱、高密等郡国平均户口数多。黄土高原所属凉州、并州乃至朔方所属诸郡县更是无一能与会稽郡县户15相比。若从东汉吴郡所属诸县户15平均数观察,它仅次于颍川、鲁国、清河、渤海、平原、南阳、零陵、长沙、巴郡、广汉、犍为等郡县,在全国是处于较前列的,更难以说吴郡是地广人稀。有的学者大概正是基于这一考虑,才把吴越平原排除在汉代火耕水耨的地域之外。如此处理,也未必一定合适。
再就楚越间而言,西汉会稽郡县户不仅比同期荆州江夏、南郡、长沙、桂阳、武陵、零陵诸郡县户口平均数高,也比同是扬州所属长江以南丹阳、豫章郡县户口乎均数高。会稽郡人口密度,也比丹阳、豫章、武陵、长沙诸郡为高。可见,闽中地域以外的会稽郡县户口的人15密度仍是比较高的,这是不能等闲视之的重要因素。
如前所述,在汉代,由于历史的原因,越地固然可以称楚,但荆楚广阔地区并非都是越人的居地。因此,《汉书。地理志》记事已注意将楚地与江南分开并列,说“江南地广”,而不言“人稀”,小小的修正是符合社会实情的。
我们注意到,吴越平原地区早在战国时,越国以及楚国春申君黄歇在吴期间已注意兴修了少量水利工程【17】,使田地富饶,那就必然会吸引较多户口聚居,促进耕作方式发生某些变化。《史记》和《汉书》都使用“或火耕而水耨”,加“或’’字表述,是对火耕水耨的实施范围予以适当制约,说明各地并非清一色都是火耕水耨。
西汉会稽郡户口较多,除了反映当地生产发展这一重要因素外,也可能与历史传统因素密切攸关。《国语》卷20《越语》,《吴越春秋》卷10《勾践伐吴外传》均记录越王勾践在位时,推行人口增殖政策,“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毋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将娩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子二人,公与之饩”。与此同时,还配备了不少优抚与吸引人的政策,从而导致人多国富,由弱变强,最终一举灭吴,以会稽为根据地的越国政策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西汉初,高帝下令,“民产子,复勿事二岁”。十多年后,惠帝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18】。东汉应劭注特地引用上述勾践令,说是“欲人民繁息也”。会稽郡自先秦以来因人口繁殖,基数较高,西汉政府奖励人口生殖当然是面向全国。会稽郡虽在江南僻远地区,人口数量的起跑点高,人口增殖也就较为显著了。
从西汉立国以至武帝元鼎之前近百年间,很难看到汉朝政府对吴越地域的生产有何关注或干预。元鼎二年(前115年)诏,既关注全国北方与南方先后发生的水灾,江南火耕水耨,又逢水灾,百姓重困,因拟从巴蜀运粮救济。此前未久,山东地域河灾严重,农作连年失收,武帝诏“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欲留,留处”【19】。生长华北,富有种植经验的山东民众来到火耕水耨的江淮地区就食,朝廷允许他们就此定居,流民所至必是较为荒僻地区,要调整自己的生产与生活,只能是人乡随俗,至少在南下初期,亦应以火耕水耨为重,藉以适应南方湿热的自然环境。
元鼎以后30余年,武帝征和元年(前82年),又有水旱大灾,诏令尤困乏者,“徙置荆、扬熟郡……令百姓各安其所”,“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桑”【20】,也就是再一次在江南安插北方徙民。
北人一批批地南来,必然会与南方本地居民出现矛盾碰撞,先进终将战胜落后,南方存在久远的落后耕作方式,随着历史前进的步伐已在缓慢地发生变化,北来流民在适应新环境前提下,必将发挥其原有较为先进的耕作技巧,使江南大地的耕作方式酝酿产生新的变化。
西汉末年,王莽执政,即将赴任的荆州牧费兴宣布他拟订对付饥民的新政策:“荆扬之民率依阻山泽,以渔采为业……百姓饥穷,故为盗贼。兴到郡,欲令明晓告盗贼归田里,假贷犁牛种食,阔其租赋。”【21】他非常明确揭示了长江中下游的广大民众一般已是从事牛耕,让荆、扬饥民也同样采用牛耕,那就很难说江南大地还是广泛盛行火耕水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