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教育局教师陈迪,于2013年12月7日凌晨被杀害,年仅31岁。
被害经过:
2013年12月6日20时,陈迪被同事田涛、李文敏从家中叫出吃烧烤,2小时后又到歌厅,55分钟后田、李二人离开歌厅,将陈迪一个人留下。数分钟后陈迪被歌厅保安送到一辆由他人雇佣的出租车上,被拉到园丁小区。23点41分陈迪从园丁小区出来后,消失在夜幕中。0点42分被出租车司机发现死在教育局东150米处。前后仅4个小时。
秦皇岛市警方拒绝立案,草率了事
一、陈迪身上有遍布伤痕,头上、手上、腿上等处有很多明显打斗伤、抠伤,面对家属质疑,警方不做任何解释。
二、陈迪左耳后部的伤,右太阳穴的致命伤,警方不做解释,以“没有明显刀伤、搏斗痕迹”搪塞质疑。
三、陈迪坠落下的俯卧姿势,明显是人为扔下,案发现场有明显的伪造。对此,警方同样没有任何解释。
四、第一次尸检的报告警方拒绝家属看。家属要求第二次尸检,警方对此也不同意,公安医院院长王XX则百般刁难,拒绝做ct检查。
五、家属要求查找陈迪离开歌厅时坐的出租车线索,警方说:就是查到,人家不承认我们也没办法。
六、当晚案发地路灯全部熄灭,可能是凶手杀人前的准备,是人为破坏的。对此,警方也根本不去核实。
七、警方对重点嫌疑人田涛、李文敏,歌厅小姐、保安始终未采取相应的隔离审讯,更未拘留。
八、在歌厅陈迪同学送的2000元,警方不立案查找。
九、陈迪被杀害时背的是田涛的包(自己去时没有背包),包里只装田涛的一个备用手机而没有其他任何物品。这部手机除案发当天早晨和民警李伦江互通两次电话外,从来没使用过。该手机应为作案专用手机。警方对此也没有任何解释。
十、警方出警慢。接到报案后,警方20多分钟才到现场,做简单处理后,直接把尸体拉到殡仪馆。
十一、案发后10个小时,警方始终不通知家属,是由嫌疑人田涛通知。
监控录像、通讯联络疑点多
经我们反复查看监控录像和相关通讯信息,发现有更多疑点:
一、陈迪同事田涛、李文敏有很多反常的行为,他们二人多次单独在一起,行为诡异。
二、案发后,田涛与办案民警李伦江两天内通话12次,田、李二人通话16次。当被害人家属询问他们时,二人均以“失忆”为借口,掩盖事实真相,闭口不谈。
三、三人在烧烤店期间,田涛多次与李文敏一起“去厕所”,时间为3分钟。又过了一小时后二人再次“去厕所”,从监控里看,田涛用手示意不让陈迪去,但陈迪在后面也跟了过去。陈迪先回来,他们二人又过了很长时间才一起回来。
四、22点,田涛他们到歌厅,陈迪在一楼交押金,田、李二人直接到二楼并没有去包间,而是去了另一个隐蔽的地方,长达6分钟。田涛说不认识歌厅小姐,监控显示:他们刚到包间几分钟,就有一个小姐把他从包间喊出来,田涛和这个小姐神情紧张、先左右看了看,然后田涛趴到小姐耳朵根鬼祟说话,这个小姐按了按手机,记下时间。
五、近23点,监控里显示李文敏先走出歌厅,田涛走出歌厅时身体笔直,两条腿故意交叉,明显在装醉,之后一直走得非常稳健。走到一楼门口,歌厅小姐将陈迪拉了回。三个人的家住在一起,本应一起打车回家,但李文敏与田涛头也不回径直走了出去.陈迪被小姐和保安围攻,在歌厅争吵11多分钟,不让陈迪离开。
收银员擅自将陈迪的手机扣压,陈迪只好写欠条。
六、李文敏订歌厅时,与他关系密切的小姐李丽打电话8分钟,走出歌厅时又给李丽打电话3秒说:我们都走了,以后来看你。
七、田涛和办案民警李伦江是好朋友、又是老乡,他们先说不认识,隐瞒真相,但从通话记录可看到,案发后两天内他们在非工作时间通话13次,李伦江为他通报案情、出谋划策。以致田涛、李文敏案发后都说“失忆”了。
案发现场的疑点:
当地王法医说:“木制花池子边沿上的缺损部分是陈迪左耳砸掉的”,而缺损上方有木条断裂,法医说:“是陈迪左肩先磕到上面砸的,左耳磕在下面”。人的肩膀在头的下面,肩膀怎么能砸到头的上方了?是根本不可能的。另外,花池子另一头也有新的损坏。陈迪一个人不可能把花池子先踹下去,再从上面跳下。
花池子在1.8米高处,里面装有150公斤的泥土,没有人为外力抛掷或蹬踹,应该是垂直下落,不可能落到1.5米远的地方。
综上所述,该案疑点遍布,可警方的侦察工作竟然如此粗枝大叶与不负责任,令人气愤!检察院与公安局双方的相互推托,让人诉求无门。陈迪命案的侦破阻力重重:二次尸检百般刁难不给做,听证会不让开,疑点不解释,法医鉴定报告保密、询问笔录不让看、现场照片不让拍。是想让陈迪命案成为永久性迷案吗?
被害经过:
2013年12月6日20时,陈迪被同事田涛、李文敏从家中叫出吃烧烤,2小时后又到歌厅,55分钟后田、李二人离开歌厅,将陈迪一个人留下。数分钟后陈迪被歌厅保安送到一辆由他人雇佣的出租车上,被拉到园丁小区。23点41分陈迪从园丁小区出来后,消失在夜幕中。0点42分被出租车司机发现死在教育局东150米处。前后仅4个小时。
秦皇岛市警方拒绝立案,草率了事
一、陈迪身上有遍布伤痕,头上、手上、腿上等处有很多明显打斗伤、抠伤,面对家属质疑,警方不做任何解释。
二、陈迪左耳后部的伤,右太阳穴的致命伤,警方不做解释,以“没有明显刀伤、搏斗痕迹”搪塞质疑。
三、陈迪坠落下的俯卧姿势,明显是人为扔下,案发现场有明显的伪造。对此,警方同样没有任何解释。
四、第一次尸检的报告警方拒绝家属看。家属要求第二次尸检,警方对此也不同意,公安医院院长王XX则百般刁难,拒绝做ct检查。
五、家属要求查找陈迪离开歌厅时坐的出租车线索,警方说:就是查到,人家不承认我们也没办法。
六、当晚案发地路灯全部熄灭,可能是凶手杀人前的准备,是人为破坏的。对此,警方也根本不去核实。
七、警方对重点嫌疑人田涛、李文敏,歌厅小姐、保安始终未采取相应的隔离审讯,更未拘留。
八、在歌厅陈迪同学送的2000元,警方不立案查找。
九、陈迪被杀害时背的是田涛的包(自己去时没有背包),包里只装田涛的一个备用手机而没有其他任何物品。这部手机除案发当天早晨和民警李伦江互通两次电话外,从来没使用过。该手机应为作案专用手机。警方对此也没有任何解释。
十、警方出警慢。接到报案后,警方20多分钟才到现场,做简单处理后,直接把尸体拉到殡仪馆。
十一、案发后10个小时,警方始终不通知家属,是由嫌疑人田涛通知。
监控录像、通讯联络疑点多
经我们反复查看监控录像和相关通讯信息,发现有更多疑点:
一、陈迪同事田涛、李文敏有很多反常的行为,他们二人多次单独在一起,行为诡异。
二、案发后,田涛与办案民警李伦江两天内通话12次,田、李二人通话16次。当被害人家属询问他们时,二人均以“失忆”为借口,掩盖事实真相,闭口不谈。
三、三人在烧烤店期间,田涛多次与李文敏一起“去厕所”,时间为3分钟。又过了一小时后二人再次“去厕所”,从监控里看,田涛用手示意不让陈迪去,但陈迪在后面也跟了过去。陈迪先回来,他们二人又过了很长时间才一起回来。
四、22点,田涛他们到歌厅,陈迪在一楼交押金,田、李二人直接到二楼并没有去包间,而是去了另一个隐蔽的地方,长达6分钟。田涛说不认识歌厅小姐,监控显示:他们刚到包间几分钟,就有一个小姐把他从包间喊出来,田涛和这个小姐神情紧张、先左右看了看,然后田涛趴到小姐耳朵根鬼祟说话,这个小姐按了按手机,记下时间。
五、近23点,监控里显示李文敏先走出歌厅,田涛走出歌厅时身体笔直,两条腿故意交叉,明显在装醉,之后一直走得非常稳健。走到一楼门口,歌厅小姐将陈迪拉了回。三个人的家住在一起,本应一起打车回家,但李文敏与田涛头也不回径直走了出去.陈迪被小姐和保安围攻,在歌厅争吵11多分钟,不让陈迪离开。
收银员擅自将陈迪的手机扣压,陈迪只好写欠条。
六、李文敏订歌厅时,与他关系密切的小姐李丽打电话8分钟,走出歌厅时又给李丽打电话3秒说:我们都走了,以后来看你。
七、田涛和办案民警李伦江是好朋友、又是老乡,他们先说不认识,隐瞒真相,但从通话记录可看到,案发后两天内他们在非工作时间通话13次,李伦江为他通报案情、出谋划策。以致田涛、李文敏案发后都说“失忆”了。
案发现场的疑点:
当地王法医说:“木制花池子边沿上的缺损部分是陈迪左耳砸掉的”,而缺损上方有木条断裂,法医说:“是陈迪左肩先磕到上面砸的,左耳磕在下面”。人的肩膀在头的下面,肩膀怎么能砸到头的上方了?是根本不可能的。另外,花池子另一头也有新的损坏。陈迪一个人不可能把花池子先踹下去,再从上面跳下。
花池子在1.8米高处,里面装有150公斤的泥土,没有人为外力抛掷或蹬踹,应该是垂直下落,不可能落到1.5米远的地方。
综上所述,该案疑点遍布,可警方的侦察工作竟然如此粗枝大叶与不负责任,令人气愤!检察院与公安局双方的相互推托,让人诉求无门。陈迪命案的侦破阻力重重:二次尸检百般刁难不给做,听证会不让开,疑点不解释,法医鉴定报告保密、询问笔录不让看、现场照片不让拍。是想让陈迪命案成为永久性迷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