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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生的十年 转自美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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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女生的十年 
  一  
  我不是个天生叙述的胚子,和我接触过的编辑都说我的文路太乱,事实上,我就是个头脑简单的动物。  
  而我所想叙述的这十年,像一盆长坏了的盆景,枝叶繁茂,让人头疼。  
  到最后,我选择从头说起,这样可以避免叙述过程中我漏掉什么,这残酷的十年,这疯狂的十年,没有什么容许忽略。  
  二  
  一九九四年,我十六岁,唇红齿白,明眸善睐。  
  李小均十六岁,单眼皮高鼻梁,细长手指薄凉唇。  
  他比我小三个月三星期加三天。  
  命书上说女人比男人大三年,或者三个月,他们注定纠缠。这是十年后我看到的句子,惊悚。  
  李小均是典型的书呆子,沉默寡言,木讷迟钝,容貌冰凉。之后我没见到过一个男人的容貌可以用冰凉来形容。  
  他是我的同桌,我的课桌靠墙,贴着窗户,每次下课,我都要等李小均离开座位,我才能出去,他个子大,我从他身后过去总不免蹭到他,这是我的难言之隐。十六岁的少女,不愿意和无关异性有任何身体接触。偏偏李小均是个不爱运动的男孩,除了去厕所和课间操,他都趴在课桌上写写画画,他捣腾数学问题的执着劲令人无奈,从不离开座位,又总爱玩些智力类棋类游戏。我不好意思一次次和李小均说你让我出去一下,我便趴在窗台上看隔壁班的同学 在走廊上来来去去,时不时和其他同学透过窗户栏杆探监一样聊两句。  
  因为是同桌,几乎所有活动都是我和李小均一组,这让十六岁的我极其愤怒。  
  李小均的手白得像小姑娘的手,劳动课根本不能当男孩使,打扫卫生时,往往是我扫了六组地,他才扫了2组,那时我就发誓,一定要老师给我调整座位。  
  那时,男生女生是不能多说话的,否则就有早恋传言漫天飞舞。  
  我和李小均没有传言。因为我们很少说话。  
  我看不起他的木讷笨拙。  
  他弄不懂我的多愁善感。  
  高中第一年,我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李小均,让一下。他会举着棋子说:恩,好。  
  极度无聊的时候,我也会看他们下棋。看不懂时我会冷不丁问一句:那象为什么要斜着走?那马为什么要不能直着走?  
  李小均的对手老笑我弱智,我翻着白眼说:我不懂还不可以问呐?  
  李小均总是很耐心的给我讲解。渐渐懂得原来象棋这么好玩。  
  渐渐的,李小均的对手换成了我,下课铃声一响,李小均就从课桌里摸出象棋凑到我耳边说:杀一盘吧。  
  我当时对象棋的着迷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我记忆中,高中三年,大概有一年的课余时间我都是争分夺秒的和李小均下象棋。一个故事的兴起毫无预兆,我和李小均,十六的年纪,有纯真的梦想,他想成为国际象棋大师,我想成为知名作家。  
  我们的爱好本来毫无交集,到最后我被拖进他的世界,迷上象棋,文学梦被我抛到九霄云外,这就造成了我今天叙述的艰难。  
  我没有要求老师换座位,我和李小均的同桌关系居然维持了两年,我们的班主任是个呆板的老头儿,他居然两年没有调整过我的座位。  
  我和李小均,仍然没有传言--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要争分夺秒的下棋,所以每天中午打饭和打扫卫生往往矛盾,如果我们一起打扫卫生,等到去打饭肯定要排队,所以最后我和李小均约定,饭由他打,我甚至把所有饭票都交给了他,让他为我分配。而我负责打扫卫生值日,甚至写作业,我练就一手好字,而且模仿李小均的字体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我们各自完成自己的工作只需要15分钟,然后开始摆阵杀将起来。  
  那时,仿佛永远不会疲倦。  
  故事开始时往往没有预料到走向。就像我和李小均,纯粹的棋友关系,却也被传言成了情侣。  
  谁让李小均端着我的饭盒呢?谁让我和李小均的作业错误都一样呢?谁让我们头碰着头一呆就是一中午呢?  
  我和李小均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的时候,我还不以为然。  



1楼2008-03-08 16:20回复
      我盯着脚尖,听着老师语重心长,听着李小均脸红脖子粗的和老师争辩,头晕目眩,感觉周围一切都在旋转,有飘的感觉。  
       直到老师一挥手说:好了,你们走吧。  
      我和李小均走出教导处,悄无声息的经过长长的走廊,步伐安稳,心情透明。  
      在拐角处,李小均笑出声来,他说:太好笑了。这算桃色新闻吧?  
      十七岁的他逆光,脸上绒毛毕现。我离他只有一米的距离,微仰着头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笑着笑着表情开始僵硬。  
      我的心通通的跳,中午寂静的楼梯上,他一步跨下来,轻轻捏着我的指尖说:你真好看,我就是喜欢你。  
      我小鹿一样跑开。  
      那年,那天,那阳光,定格在我生命里。  
      三  
      大学的第一年,我被思念折磨得不成人形。  
      我爱的那个人,在遥远的广州,我们之间隔着十四个小时的车程,来回二百八十二块的车票。  
      我和李小均约定,两个月见一次面,周五晚上我从武汉出发,周六早上到广州,然后周日晚上回校,周一早上赶到学校上课。下一次见面,小均从广州过来,然后回去。这样的来回,我们在两年里跑了近十趟,到最后,我们两个都可以安稳的在拥挤肮脏的车厢里呼呼大睡。  
      去年在电影院看《周渔的火车》,看着看着就号啕大哭,身边人惊奇的看着我,他们怎么知道,我曾经如此这般,在来来回回的火车上,幸福的奔波。  
      我们那时总有说不完的话,仿佛要把每个细胞都展现给对方看,我到他的学校,住在他的女同学的宿舍里,他到我的学校来,住在我男同学的宿舍里。为了能让自己的同学乐意一点,我们不知道付出了多少笑脸,以及为人家做了多少事情。  
      一九九八年暑假,我和李小均都决定不回家,两个人做家教挣钱,以换得更多的相聚。  
      我的生日是八月八日,那段日子找工作,几乎都忘了这件事情。  
      生日前一天,我收到了一笔稿费,数目不小,几乎可以维持我三个月的生活费。我兴奋极了。我决定不告诉李小均,直接杀到广州给他一个惊喜。  
      八月七日晚,我买好车票,上车前拨通小均宿舍的电话,听到他喂了一声,我就挂了。  
      确定他在,就行了。  
      一路上,我都在想,我一大清早站在他宿舍门口,他该是什么表情。  
      而我不知道,彼时,李小均在一辆与我对开的列车上,也靠在窗前,想着给我一个惊喜。  
      我不知道我们擦身的那一刹那,在哪一段路程上。但若那日,你看到两个年轻的身影,靠在车窗边,托着腮幸福的笑,那就是十九岁的李小均和大他三个月的女友沈瑶。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擦身而过。  
      我到达小均的宿舍时,被告知小均去找我了,我瘫坐在地上,欲哭无泪。  
      我去传达室往我的宿舍打电话,没人接听,暑假里宿舍没什么人。我就不停的打不停的打。  
      到最后终于传来一个不耐烦的声音,好在那同学我认识,我问她,今天早上有没有人去找我,她说没有,接着我就听见了电话那边李小均询问她的声音,他问:同学,你知道沈瑶去哪里了么?  
      我同学在那边大笑着说:**,电影也没这么巧啊!你等着啊,你男朋友在这里呢。  
      李小均刚喂了一声,我就哇的哭出来了。传达室的大爷连忙给我递纸巾,我说小均我本来是要给你惊喜的,你怎么去了武汉了嘛,他说今天是你生日嘛,我想一早来,给你一个生日惊喜呀。  
      我们就在电话里责怪,惋惜,到最后决定我在广州等他,他坐晚上的车回广州。  
      我带着满脸的纸屑,红着眼眶坐在广州站的台阶上,滴米未进。爱情的力量大到惊人,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在这里等着,第一眼看见他,扑到他怀里痛哭一场。  
      我就那么呆呆的坐着,身边的人川流不息,我看见的居然都是情侣,他们多么幸福,他们可以有那么多时间在一起。  
      夜晚,有乘警过来说:姑娘,你是接站还是坐车啊?  
      我仰着脸说:接站,武汉到广州的K57。  
      他慈祥的说:你去找个旅馆睡觉吧,这样多累啊。  
      我摇头说不,我不累。  
      他说:那,姑娘,夜里人少,危险,你要是有什么事情就来找我,我在值班室。  
       我嗡着鼻子说恩,眼泪哗啦拉又流下来。  
      我站在出站口旁边的大石墩上,穿着火红的裙子白色的上衣,我在人群里找我的小均。  
      小均从背后把我抱下来,在拥挤的人流里吻我。说对不起我,没陪我过19岁的生日。  
      我哭得不行,手脚都要发麻。委屈屈的泪水似乎永远都停不下来。  
      他就用那冰凉的手一点点擦我的眼泪,最后我们都笑了。  
      他说我就像个水龙头一样,开关一拧眼泪就下来了。  
      是啊,那个时候,我为什么有那么多泪水要流?  


    2楼2008-03-0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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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写到这里,我给一个朋友看这段经历,他没说话,握着打印稿边看边流泪,他说:那些年,苦了你。 
        我笑,我告诉他,苦才刚刚开始,有小均在身边的日子,再苦也是甜。我自作自受,我用一根叫爱的绳子谋杀了我的爱人。 
        回到武汉,我就丢掉了呼机。搬了宿舍。 
        小均来过电话,我没接,我让同学告诉他,我退学了。 
        小均没来武汉找我,我明白他是累了,他厌烦了我的任性。我想他,但又刻意让自己忘了他,他厌烦我了,而我何其自尊,我不会死皮赖脸的去找他。不会。 
        二十天过去了,我严重失眠,嘴上起了长串的泡。我几乎没怎么吃饭。我开始怨恨他。 
        那天早上,我终于起不来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感觉快要死去。 
        我挣扎起来煮一碗速食面,撕开包装袋我就想吐,速食面的味道让我受不了。 
        我端着饭盒去**买饭,刚进**大门,我又想吐。 
        我折回来,到学校门外去买了一碗凉粉,放了很多很多的辣椒,蹲在路边狼吞虎咽就吃完了。 
        我回到宿舍,刚吃下去的东西就往上涌,我跑到卫生间,狠狠的将吃下去的东西全吐了出来。 
        我直起身子,站在水龙头边想,我是不是患上厌食症了? 
        我去了医院,我被告知怀孕了。 
        走出医院的时候,我的脚都找不到地了,我几乎是飘着回了宿舍。 
        我的身体里,有了一个生命,让我惶恐而伤感。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在二十一岁的年纪,成为一个母亲。 
        我还是个孩子,我一天不偎在别人的胸膛我就不安全。 
        我几乎每天早上都要吐一遍,我的身体瘦的不行。同学们渐渐 
        我在犹豫要不要这个孩子时,孩子已经在我身体里越来越固执的存在。 
        在一次彻夜不眠的挣扎后我决定留下这个孩子,我对李小均的爱演变成了对他的极度怨恨,我要生下这个孩子,我要带着孩子去找他,问他怎么舍得我难过。 
        我彻底成了个疯子,孩子成了我折磨他的工具。我无数次幻想自己带着一个酷似他面孔的孩子,站在他面前,微笑着告诉他,这是你的孩子,然后看他痛苦的表情,我会笑,凌厉的笑。 
        我从一九九九年十月起,成了一把出鞘的刀。 
        我以最快的速度联系了深圳的一个知名啤酒集团,然后给学校写了申请提前去实十月十日,我站在深圳街头,我工作的地方是一家大的海鲜城,我成了一个啤酒促销员。我穿宽大的衣服,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挣到一笔钱,然后在肚子挺起来前离开这里,找个安静的地方等着分娩。 
        深圳离广州,2个小时的车程,我在距离小均两小时车程的地方,狠狠的干活,甚至不惜对客人妩媚的笑,开暧昧的玩笑,我像个十足的贱人一样把每一分钱都紧紧攥在手里。 
        我还要忍受妊娠初期剧烈的反应,我每十分钟进卫生间吐一次。 
        我见不得一切黄色的东西,见了就吐。 
        那种感受我很难用语言描述,我说了,我不是叙述的胚子,我现在感觉叙述越来越艰难,因为没有一个形容词可以表达我当时的心情,我愤怒,委屈,却又怀着女人天生的慈悲,我越来越心疼我肚子里的生命,到最后我就想,我去给他找个父亲,让他生下来时可以一眼看见一个宽厚的肩膀。想着想着我就发呆。 
        那时,我已经不再流泪。 
        我给我的孩子取了很多名字比如沈刻,沈天,沈昭,我像个真的年轻母亲一样去书店里查询孕妇须知,我不再熬夜,我喝很多营养的汤,但我就是胖不起来,孩子转眼就四个月了,我的腹部居然仍然平平的,公司上上下下仍然把我当做年轻劳力一样使唤,我一个人提着十二瓶啤酒来来回回,没有人知道我的腰都要直不起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从深圳嘉年华海鲜城的楼梯上摔下来,血从高高的步行梯淌下去,蜿蜒如我的青春。 
        我的孩子,没了。 
        那个小小的生命,我的青春在我身体肌肤上刻下的唯一烙印,那么轻轻一摔,就夭折了。 
        我想起那间空荡荡的大手术间,蓝色的屏风后面高高的产床,冰凉的器械在我体内搅动,我紧紧的咬着嘴唇,那个五十左右的妇科医生,慈爱的看着我说:孩子,你叫一声吧,疼就叫一声。我没叫,我的嘴唇开始流血,医生给我擦汗,最后她说:可惜了,是个男孩,快五个月了,要不是摔一下,根本不用引掉。 
      


      6楼2008-03-0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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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坐飞机的我剧烈呕吐,他一直为我忙着忙那,比空姐还周到。 
          我们一起搭车从机场到武汉市区。他给我电话号码。我知道他对我一见钟情。 
          他来我的学校找我,请我吃饭,我都懒懒的拒绝。 
          他有显赫的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他拉着我去逛街,只要我在某件物品前伫足三分钟以上,我绝对会在某天收到这件礼物,他浪漫到极致,绅士到极致。 
          他回广州时我去送机,在机场他羞涩的问我:沈小姐,如果你愿意,你考虑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笑。我说我给你发了一封e-mail,回广州后你就知道我的答案了。 
          我在邮件里告诉他一切。 
          他飞回武汉找我时,我已经去了深圳。 
          他辗转找到我深圳的地址时,我已经离开深圳。 
          我为了眺望天上明月,错过人间飞鸿。 
          2003年我们居然在北京相逢,彼时他身边已经有巧笑倩兮的女子。我们寒暄,他背过身落寞的笑。 
          让我喘一口气,再来说沈瑶。 
          我将自己从情节里提出来,假装沈瑶只是一个碰巧与我同名,又与我有相似经历的女子。 
          新的世纪开始了。 
          千禧年的除夕夜,漫天的烟火绽放如花,分外妖娆。我和馒头坐在阳台栏杆上,她问我还恨不恨李小均,我沉默,我想起我的夭折的孩子,我想起我看过的白眼,我咬着牙齿说:恨。 
          馒头不再言语,正是我这一个恨字,又一次让我和李小均擦肩。 
          馒头问我这句话之前,小均在电话里对馒头说:小曼,我决定要瑶瑶亲口告诉我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怎么可以那么作践自己。 
          馒头冲着电话大吼:李小均,我还想问你对瑶瑶做了什么呢! 
          馒头搂过我,轻轻拍打我的肩膀说:瑶瑶,忘了小均,重新开始。青春本来就苦。 
          我在馒头的怀里睡去,梦里看见小均站在一条大河的对岸,我在这边声嘶力竭的叫他,他没有回应。这个梦,我整整做了三年,做到厌倦。 
          馒头在那晚给小均打过一个电话,她平静的告诉小均:沈瑶恨你,请不要再来打搅她平静的生活。而这些,我不知道。 
          我们擦身而过,这是第几次了? 
          那是蜗牛一样爬过的岁月,我几乎没有笑过。 
          我常常在公交车上坐过站,把洗衣粉撒在马桶里,切菜切到手,煮饭忘放水,我的生活一团糟糕。我像一个丧失了生活能力的废人。 
          我住在汉正街附近的一个小阁楼上,我每天早出晚归的工作,周末我坐在露台上看报纸,从天刚亮看到天黑,始终没翻过去一页,我一整天一整天的不说话,到最后一说话就觉得是别人的声音。 
          我找到一份工作,往往干不到一个星期就会被辞掉,因为我太木讷,常犯弱智的错误。 
          我在六月流火的天气里找工作,皮肤晒的黝黑,我站在武汉的街头看着巨大的广告牌眩晕。我几乎没有一点点傲人的资本,我荒废了四年,我的专业学的并不好。 
          终于有公司要我,他们看上我年轻纯净的面孔,我每天站在公司大堂,穿板正的西装,化恰到好处的妆,就像一块活招牌一样,偶有猥亵的客户开过分的玩笑,我只要不愠不火的微笑,一切ok。 
          生活似乎渐渐露出笑脸。


        8楼2008-03-0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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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声鼎沸里,小均也看见了我,我们穿越四周的声音,彼此凝视。 
            我的爱人,他依然高大挺拔,我怀念的胸膛依然宽厚,他的眼,他的眉,他的冰凉的手指尖,他微卷的浓密的发,他耳后朱红色的痣,依然如故。 
            我多么想上前去,伏在那个胸膛,痛快哭一场。 
            小均只是那么看了我一眼,就被按住罚酒,他一杯接一杯的喝着辛辣的白酒。喝到脖子通红。 
            我就那么僵僵的看着他,隔着一个圆桌的距离,我看着他,给我生命刻下不可磨灭痕迹的小均,他没有再看我,没有和我说一句话。 
            饭后,我们换到另外一个同学家里活动,我被强行拉过去。小均在另外一辆车里。 
            我的同学们刻意不让我们在一个车里,他们知道我和李小均尴尬的往事。他们以为我和李小均已经云开雾散,有谁知道我肝肠寸断?八个人,两桌牌。一桌扑克一桌麻将。 
            李小均和我一桌,他在我对面坐下。 
            一夜无话,我输掉三百,他输掉四百。 
            居然无话,直到天白,他走的时候终于说了一句话:沈瑶,请把我外套递过来。这一句话说的轻轻巧巧,我们在一起时,他常指挥我:沈瑶,把我外套给我拿来,沈瑶,把我皮鞋拿进来,沈瑶把我领带给我拿过来...... 
            一瞬间我仍有幻觉,仿佛我们还是相亲相爱,仿佛我还可以随时到他怀里撒娇,仿佛我还可以吊在他脖子上荡秋千,仿佛...... 
            只是仿佛。他今天说的话前面多了个"请"字,这一个字,将我们所有的轰轰烈烈的过去撇的干干净净。 
            我的小均,已经彻底将我这一页翻过去。他不再是在原地等我的那个人。 
            虽然,我为他蹉跎整个青葱岁月。 
            我回到我的住处,将所有珍藏的带有小均痕迹的东西,一点点翻检出来,对着冬日微弱的阳光细细抚摩。 
            他送我的发卡,胸针,所有武汉--广州的车票,广州到武汉的机票,他写给我的留言条,有他字迹的电话本,他的领带夹,他的感冒药,他买呼机的发票,我们的房租收据,还有,我们第一次亲密的那条床单。我用整整一天的时间,看着这些细小的物品,看着看着,开始抹泪,开始抽泣,开始号啕。 
            事隔一年,我终于哭出声来。 
            我想念小均。 
            我以为他也想念我。 
            我因为思念而痛苦。 
            我以为他痛苦更甚。 
            我以为我们还会在一起,他还会像往常一样,过来搂着我,亲吻我的眼睫毛,他的嘴唇薄凉,眼睛明亮,我以为他会说:瑶瑶,我爱你,我还爱你。 
            我以为我可以再扑进他的怀抱,任性的在他肩膀咬出牙印,我想在他怀里睡去,做个梦有春暖花开,有四季交替,有海浪拍湿的岸。 
            一切都过去了,他可以客气的对我说请了,他不看我为他憔悴的脸,我在一年之间瘦了十斤,我的手腕细得可以看见毕现的青色血管,他都不看,他离开我的视线时甚至没有回头,我在他的身后差点昏厥,他都不知道,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细节,他都不知道。 
            我红着眼眶去公司辞职,然后买了去北京的机票。 
            我想找个角落,舔拭伤口,不是武汉不是广州不是深圳。 
            我选择北京,那里四季分明,冬天冷到彻骨。


          14楼2008-03-08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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