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七起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犯罪的典型案例,包括侵财型、性侵害和暴力型犯罪。
根据所公布案例,婚恋网站、网络聊天、手机即时通讯软件已成为互联网犯罪的主要载体。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长颜茂昆分析,网络社交平台,特别是网络聊天工具,为人际交往带来了极大便利。与此同时,因其公共性、匿名性等特点,网络交友也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新平台,由此引发的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
针对女大学生失踪案
适时向高校发布司法建议
今年8月以来,接连发生在重庆、苏州、济南、合肥等地的多起女大学生失联遇害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长颜茂昆昨日表示,由于女大学生防范意识较弱,容易轻信陌生人,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针对此类案件多发等问题,最高法将通过向相关高校提出司法建议的形式,增强女大学生的防范意识,以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最高法刑一庭法官冉容建议,年轻女性上出租车前可以采取拍下汽车尾号、及时传送给亲友的方式,保障自身安全。“上车后,通过手机查询导航,看行驶路线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一定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此外,7起典型案例中,25岁以下被害人有5人,其中两人18岁,一人15岁。颜茂昆认为,父母和学校以及对未成年人起保护监护责任的机构人员,一定要加强对他们的保护,提高防范意识。
网络交友平台需尽真实信息核查义务
昨日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之中,被告人黄苏安用虚构的美籍华人身份,在某婚恋网站注册“相濡以沫”网名并结识女被害人谢某。交往过程中,黄苏安采取虚构身份、编造高额回报投资项目等方法诈骗被害人钱款达705万元。
“专业婚恋网站成为适婚男女、特别是都市白领结识异性的新平台。但由于注册门槛低、信息审核难等原因,部分婚恋网站信息虚假,容易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最高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颜茂昆指出,一些不法分子在婚恋网站注册账号,利用虚假身份进行交友,骗取对方信任后,借机实施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甚至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
针对部分受骗消费者起诉婚恋网站的做法,最高法院方面表示,如果婚恋网站未尽到真实信息核查义务,需承担一定民事责任,但同时,网友应尽量选择正规婚恋交友网站,审慎核实对方身份及其他信息,在未确定对方信息前不轻易付出钱财和投入感情。
女性单身赴会危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