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连续了四年哪,给七人队送花连续了四年。十四了呀,就要十五了。离十五岁生辰还有些时日,可璎珞便想念生辰的热闹了。其实也不为别的,只是她想见见人见城城主的儿子人见阴刀身边的披着狒狒皮的那个男人——这可是璎珞花了好长时间才打听到的。
为何要找那人呢?只是好奇罢了。好奇为何前几天去七人冢时为何看到他也在,仅此而已。她只是想看看,传说中那无恶不作的七人队,还有谁会去吊唁。
那人终是没有来。璎珞收到一封信。是见人见城城主的儿子人见阴刀【相信我我没有凑字数】寄来的,字很美。因为字美的缘故,璎珞原谅了那个披着狒狒皮的“谋士”不能来她的Party,是的没错就是Party。好奇心是连猫都可以杀死的,何况她?璎珞虽是说准了那谋士可是还是想看看,看看他的狒狒皮被扒下后,那张脸是怎样的。
她决定了,决定还是去看看,看看那个这么多年来除她以外唯一一个去过七人冢的人。
璎珞走了。出城顺利的不得不得了。璎珞想,许是她们故意的,故意放她走的。这样却也不错,至少方便。那女人还真是傻啊,璎珞这样想。毕竟呀,璎珞自己真的不想跟她闺女抢啥,而且璎珞她也没必要抢。身份摆在那里,没办法。
人见城,人见城在哪呢?她找不到了。并不是迷路。而是像忽的消失了一样。是的,消失了。
为什么会消失呢?璎珞认为应是自己记错了位置。想着原路返回,回城之后再说。可是那位会让自己回去吗?璎珞撇撇嘴,想着还好身上还有钱,也有首饰,不错不错。
可是她后悔了,很后悔很后悔。她无比怀念着,自己还是“公主”时的生活。毕竟没有人告诉她,一串糖葫芦,一串没有加核桃仁更没有豆沙的普通的酸不拉几的糖葫芦,会花光她身上所有的钱。
含着酸掉牙的糖葫芦,用舌头顶出来里面的籽。璎珞想着,不然还是回去吧。大不了,陪个理道个歉,再挤出几滴泪儿哭着对那人来几句“母后我知错了,您原谅我吧,之前都是我不懂事”等等。
谁知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
为什么呀?因为,那里被灭了。璎珞想想就觉得幸运——还好自己出去走了一圈。又觉得,那披着狒狒皮的一定是她的真命天子,专门来拯救她的。
又觉得不对,毕竟自己回到城里,他们仍是没有杀了她。璎珞觉的,七人帮也不算坏,至少因为她自己送了他们几年的花儿,他们便饶了她一命,璎珞感觉不错,挺值。
那蛮骨还挺帅的呀。
璎珞还记得,自己刚回去时,貌似看到了那蛮骨拿着那个成砧板状的长矛,砍了养了她十四年的城主大人【好久不看,貌似剧情是这样的